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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迪庆州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15:33:31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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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爱卫发〔 2021〕2号

迪庆州爱卫会关于印发迪庆州爱国卫生

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5号)、《云南省爱卫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好爱国卫生运动的各项重点任务,推进健康迪庆建设,迪庆州爱卫办制定了《迪庆州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迪庆州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州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云南省爱卫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健康迪庆建设,完成爱国卫生各项重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政策文件研究和制定

(一)制定印发《迪庆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制定印发《2021年迪庆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州爱卫专项行动办、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制定印发《2021年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全达标工作方案》(州爱卫专项行动办、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制定印发《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县级考核细则》(州爱卫专项行动办、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

1.全面推动三县(市)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工作(州爱卫专项行动办、州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巩固提升“清垃圾”行动,实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3.巩固提升“扫厕所”行动,实现公共厕所干净、卫生(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4.巩固提升“勤洗手”行动,实现洗手设施管护到位、使用方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5.巩固提升“净餐馆”行动,实现餐饮服务干净、整洁、安全、放心(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6.巩固提升“常消毒”行动,实现清洁消毒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可视化、常态化(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7.巩固提升“管集市”行动,实现农贸市场整洁、有序、规范、标准(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厅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8.巩固提升“众参与”行动,实现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负责、都实践,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州卫生健康委、州文明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9.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实现鼠蚊蝇蟑密度达到国家C级标准(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10.加强污染防治,促进环境质量巩固改善(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11.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州水务局负责)。

13.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共建清洁家园 喜迎建党百年”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战役(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1.指导各地落实好村规民约,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州民政局负责)。

  2.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积极组织申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州妇联负责)。

  3.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使用(州教育体育局负责)。

  4.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模范机关建设,建立健全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相关制度办法(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5.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强化社会健康综合治理。

1.组织开展对三县(市)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卫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州级卫生城镇技术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州爱卫专项行动办、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按照省爱卫办要求,对全州21个省级卫生乡镇和21个省级卫生村进行复审评估,对非省级卫生乡镇和非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加快推进健康村镇、社区、学校、家庭、单位等健康细胞建设(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组织开展的活动

(一)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系列宣传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强化预防为主、健康优先理念,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州爱卫办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广电局、州电视台、迪庆日报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举办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现场活动(州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引导三县市和学校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州教育体育局负责)。

(五)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探索和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形式(州教育体育局负责)。

(六)实施中藏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结合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举办爱国卫生职工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动员各行各业职工配合爱国卫生运动(州总工会负责)。

(八)开展“美丽云南•青春行动”、“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配合爱国卫生运动(共青团迪庆州委负责)。

(九)聚力“巾帼健康行动”,组织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云南行”等活动(州妇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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