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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政府研究室2016年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5 11:47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研究室
浏览次数: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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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迪组通〔2015〕45号)等规定,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决定组织开展迪庆州政府研究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范围
遴选人数:1名。
遴选范围:迪庆州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人员为科级领导干部的,任现职要满1年以上;报名后提拔且有试用期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迪庆州政府研究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迪庆州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州政府大院二号楼1楼)。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州政府研究室办公室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若进入面试则在面试前将原件提交单位审核。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迪庆州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式2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后加盖公章;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迪庆州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6)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2张。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重报、多报岗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②此次公开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即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个别特殊岗位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放宽至2:1,若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岗位削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计划。
③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计划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各遴选单位电话通知考生,不在另行公布。
④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遴选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遴选计划表》。
6.报考条件说明
①有关时间的界定方法。
年龄的计算方法。此次遴选公务员对年龄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证明材料以考生身份证为准。“40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5月及以后出生人员。
涉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方法。此次遴选公务员对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且时间可连续计算。如2014年6月参加工作至2015年5月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
②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中央、省、市派驻或直管的驻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普通招生计划各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各种社会工作,报考人员在中国(境)外的各种工作经历等,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③关于学历性质的规定。
此次遴选对考生的学历性质要求分为“国民教育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不限”三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这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④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说明。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相近专业或持有与专业要求相关相当的学位、从业(执业、职业)等证书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审核符合岗位需求后可以报名。
⑤多个学历证书报名的情况。
对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性质”、“学位”、“专业”等要求,考生如持有多个学历证书,可交叉使用,但交叉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不得低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如某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毕业、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某考生具有普通高校的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证书,学士学位,另外该考生还具有计算机专业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则认定考生符合岗位要求,但若该考生另外具有的计算机专业成人教育毕业生证书是专科学历则不符合报名条件。
⑥“遴选范围”说明。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此次遴选人员的范围分为二个层次:一是面向迪庆州各级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二是面向迪庆州所属县、乡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国家、省派驻或直管的驻州或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此次报名中可视为州级机关或我州所属县、乡机关;我州派驻或直管的驻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此次报名中可视为我州所属县、乡机关。
⑦报考所需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照岗位要求提供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的证明(包括什么时间,在什么单位,单位性质、级别,从事什么工作等)可以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来证明。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由州政府研究室单独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由州政府研究室统一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由州政府研究室负责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遇面试人员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时间由州政府研究室统一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由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三大部分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4)。参加评价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评价。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若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调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委组织部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准后,在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
http://dq.xxgk.yn.gov.cn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迪庆州政务信息系统和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222017(州政府研究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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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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