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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10:07
来源:香格里拉网
浏览次数: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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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相关渔业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长江禁渔期由原来的每年2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调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为德钦县羊拉乡羊拉村登拉至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三江口的长江470公里干流及其支流。在规定的禁渔范围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迪庆州农牧局
迪庆州渔政执法支队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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