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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商局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0-11-29 15:31
来源:州工商局
浏览次数: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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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整顿房地产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迪庆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10年,迪庆州工商系统认真根据云南省工商局、迪庆州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迪庆房地产实际,积极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迪庆州工商局,各县局(分局)结合实际,
围绕重点区域,制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的房地产市场整治行动方案,把阶段性目标、整治重点和职责任务捆在一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清理经营主体,确保主体合法。
按照州工商局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安排,各县局(分局)通过查阅登记资料,对房地产建筑商和开发商的登记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查实主体资格;对辖区内建筑企业和售房门店进行现场检查,查实经营项目及运转情况,分析确定了建筑商、开发商、销售商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有效。
三是加大合同监管,根除消费隐患。
各县局(分局)加强了房地产合同监管和房地产展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规范,对辖区工商分局对各辖区房地产商、房屋中介机构使用的格式合同展开了专项检查行动,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的合同行为。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
各县局(分局)对管辖区的建材市场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加强了流通领域建材市场质量监管,对辖区内经营户经营的各类建材商品进行了检查,严把了建材商品的进货关和销售关。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好“索票索证”,建立健全建材商品的可追溯性,切实维护建材市场秩序。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全州工商系统积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积极参加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推进迪庆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在2010年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中,全州工商系统
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
检查迪庆州范围内的房地产经营主体8户共16次,检查涉及房地产的中介机构2户共4次,监测检查房地产广告20条;截至目前,迪庆州工商系统未接到房地产消费投诉举报,未发现房地产经营商违法违规行为。
迪庆州工商局 李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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