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我州选拔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一考试在州委党校举行。
根据省委组织部《选拔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施方案》(云组通〔2010〕56号)文件精神,我州各县严格按照规定,经过发布公告、会议推荐、乡党委推荐和县委常委会研究等程序确定了16名(香格里拉县8人,维西县8人)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总支书记参加笔试。
此次选拔考试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阳光操作”,真正把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记者在考试现场看到,考场内外负责考务、试卷、安全、后勤、医务及巡考等工作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整个考场纪律严明、秩序井然。
据悉,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选拔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工作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介绍,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由各县委组织部按选拔名额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经体检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