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格里拉县作为云南省13个试点县(市)之一被列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这标志着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养老问题的“惠民工程”,对于缩小城乡差别,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就可按月领取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缴费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最低缴费年限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