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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被判五年
发布时间:2009-11-04 09:07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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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犯罪嫌疑人扎西某某因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月15日,扎西某某从西藏非法收购18袋野生动物制品运输到香格里拉县城,企图联系买家出售。州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组织民警进行布控。4月16日,扎西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州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172344元。5月15日经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28日,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扎西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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