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结果在北京揭晓,我州德钦县云岭乡邮政所投递员尼玛拉木同志,当选为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光荣地成为全国53位道德模范中的一位。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通知》精神,我州于4月底开展了推荐评选活动。为认真做好我州组织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有关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州委宣传部、文明办,结合我州实际,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开展活动,我州各族群众对“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热情高涨,踊跃推荐自己身边的道德模范。有的推荐亲人、有的推荐邻居、有的推荐同事,营造了良好氛围。截止5月底,我州文明办向省文明办推荐的候选人尼玛拉木等有5名,其中见义勇为1名,诚实守信1名,孝老爱亲2名,敬业奉献1名,后经省文明办向中央文明办推荐,进入全国评选。
6月中旬,“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在进入全国公示评选阶段后,我州文明办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投票,经群众推荐、审核公示、评委评选等程序,我州德钦县云岭乡邮政所投递员尼玛拉木在荣获上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基础上,今年又当选为全国道德模范。据悉,尼玛拉木同志还将参加2009年9月20日晚20:00在中央一台现场直播的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颁奖仪式,这是我州籍人士首次获“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