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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将实行交通安全教育卡制度
发布时间:2009-09-16 10:22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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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人驾驶人源头管理,切实增强机动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自2009年10月1日起,我州将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中型以上货车的四种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其所有人实行交通安全教育卡学习制度。

  为建立健全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印制了76万份《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卡》,将于近期下发全省各交警支、大队,由各交警支、大队负责及时将《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卡》并按照“一人一卡、一车一卡”的要求发放到辖区“四种车”所属单位的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并建立台账。该卡由驾驶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并自行编号;由负责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的单位或部门如实填写安全教育情况,并在签章一栏内加盖教育负责人印章(条章);本卡由“四种车”驾驶人随身携带,自觉接受公安交管部门检查。

  该卡发放后,州交警支队将指导驾驶人所在单位、企业、乡镇(含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驾驶人协会等团体,建立“四种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碟,剖析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传授安全行车常识,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写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等,每次学习时间将不少于2小时,并建立台账,将学习教育情况填入《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卡》内,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卡》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后,迪庆州交警支队在执勤执法中,将对“四种车”驾驶人适时检查其交通安全教育卡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督促、提醒驾驶人按时参加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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