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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商局积极开展对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4 15:50
来源:迪庆州工商局
浏览次数: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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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的台湾地区发现的饮料等食品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塑化剂)的事件,迪庆州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各县区工商局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经营饮料、果汁、果酱果浆、胶锭粉类等食品及相关食品添加剂的单位进行了严格检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消费安全。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严把市场准入。严格排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查看经营单位有无营业执照,有无前置许可证,有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无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制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二是严把食品添加剂质量关,坚决依法查处问题添加剂。依法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户自觉落实自律制度,切实做到不进、不销来源不明,质量不达标的食品添加剂,使所经销的添加剂来源明了、质量合格、去向清晰,有据可查;对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暂停进口台湾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严查台湾方面的问题产品,一经发现立即采取下架、召回、封存措施。
三是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和“一会两站”作用,结合专项行动,发挥广大消费者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调解投诉和查处举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同时,要求各工商分局(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巡查到位、监管到位,落实监测情况报告制度,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
与此同时,各工商分局(所)还向辖区内各大型商场、超市等负责人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如发现相关商品立即暂停销售,就地封存,并告知工商部门。
截至目前,迪庆州辖区内流通环节未发现台湾地区发现的问题饮料等食品。
迪庆州工商局 李启亮 方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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