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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商局五项措施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
发布时间:2011-06-24 15:49
来源:迪庆州工商局
浏览次数: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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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五月起,迪庆州工商系统认真按照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工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迪庆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第一时间成立了迪庆州工商局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州工商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加强市场检查和巡查,强化重点监管,抓源头治理,抓工作落实,抓责任追究,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营造安全健康、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在全州所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乡村食杂店等经营销售食品集中位置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悬挂宣传标语,做到全覆盖,广张贴,不漏一村一户,切实增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监管。以“四查”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一查经营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的经营店、食品调味品店和蛋糕、冷饮饮料制作销售店、集贸市场内豆制品、米面制品、卤肉制品等涉及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二查经营自律制度的落实。重点检查涉及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经营者的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三查产品。重点查检食品添加剂产品标鉴、标识,查看产品标鉴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及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四查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了食品超市及农贸市场中肉制品加工小作坊,查看了生产加工户的食品原辅料、添加物质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不合格食品召回销毁记录等。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下架制度等,确保食品进货渠道合法,配发食品路径清晰、程序规范。
三是突出重点。此次检查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小作坊、商场、超市内“前店后厂”、校园周边流动加工摊点等为重点对象,以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种类、范围、标准及九项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云南省工商局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重点检查。
四是调查摸底。各工商分局和工商所对辖区内涉及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进行逐户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专营和兼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换(发)证实施细则》内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经销单位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
五是落实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签订“局—工商分局所—监管人—食品经营户”四级责任状,分段包片,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互相监督、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
迪庆州工商局 李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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