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顺明在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题学习“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要求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香格里拉网讯 5月7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鲍顺明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要求,贯彻落实全国高、中级法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培训班精神,推进迪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鲍顺明指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在长期同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中形成并逐步发展完善的,是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党和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基本刑事政策。当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已逐步走向成熟。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罪刑相当,罚当其罪。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他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理解好、掌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为人民负责的意识。二是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根据迪庆社会治安从基本好转向长治久安发展的实际,人民法院应在适当加大非监禁刑力度和调解化解力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三是要加强指导,注重实效。中院要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中院刑庭法官要多研究多调查,切实加强案例指导和工作指导。四是要做好协调,形成合力。五是要认真做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高、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培训会上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和授课内容。会议还重点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大要案审理,量刑规范化,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案件的法律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和解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当前刑事审判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讲解。(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