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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工商局创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0-05-11 17:22
来源:王绍琴 赵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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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工商局创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人身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在继续巩固两个100%(要求食品经营户100%建立进货台帐、销货台帐)和一个彻底解决(彻底解决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同时,在全县开展了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并 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对食品质量的全方位、动态、立体监管体系,实现了食品质量监管从“以打为主”到“以防为主”的转变,为食品安全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一、全力做好 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 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云南省工商局、迪庆州工商局的有关文件要求,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作为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做到了全面规划、精心部署,分步骤、分阶段周密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香格里拉县工商局“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帮扶、培育农村食品经营者参加“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户,由辖区工商所(分局)与他们签订了《食品安全保证书》、《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食品经营者担负起食品质量责任人的义务,保证消费者购买到问题食品时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了《食品销售信誉卡》。当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持《食品销售信誉卡》作为凭据找经营者协商解决纠纷,或向12315受理中心进行申投诉。同时将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中所禁止上市的11种食品资料提供给食品经营示范店,要求经营者按规定认真履行经营者责任。经过严格对照、认真遴选,目前,已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30户。
二、诚信市场创建工作进展有序。
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上级工商局关于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要求,依据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县10个市场进行了筛选,经考核、认定,授予建塘镇供销社集贸市场为2A级诚信市场。
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契机,向食品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引导他们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自觉依法经营。为保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香格里拉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以工商所、分局为主体,各业务股室配合的日常监管机制。围绕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对象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不断净化辖区 食品市场。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继续结合实际,提高认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开展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完善食品快速检测预警机制,把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王绍琴 赵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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