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
广大市民: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开展核酸检测及早发现、精准防控。现我院PCR实验室已通过云南省临检中心专家组验收,拟于2020年8月31日正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一)“应检尽检”人员:
1.密切接触者;2.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二)“愿检尽检”人员
除“应检尽检”人员以外的其他人群。以下人员将优先检测:1.农贸市场从业人员;2.学校(含幼儿园)师生、校医、食堂从业人员;3.超市、企业冷冻食品从业人员、厨师;4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站服务人员;5.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6.其他自愿检测人员。
二、就诊流程
持有效身份证到门诊大厅挂号(任意门诊科室)→开具检测申请单→门诊缴费→到3楼检验科打条码→到采样点采样→检测→领取报告
三、采集地点
5号住院楼(内四科)室外标本采集室
四、采集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2:00 14:00—17:00
五、检查结果领取
10:30前采样当日16:00到门诊三楼检验科领取报告;10:30以后采样次日16:00到门诊三楼检验科领取报告。
六、收费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8.8元/次(其中:检测费为65元、核酸检测试剂为15元、核算提取试剂16.8元、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12元)。
注:上述检测试剂若发生变更,将及时对收费价格进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
1、持个人有效身份证;
2、接受采样的人员应佩戴口罩,采样时可暂时摘下口罩。请按顺序进行排队采样,人员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