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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迪政办发〔2020〕88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1-30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5:38:51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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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迪庆州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

消费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2号)精神,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城乡消费增长,确保我州商业消费稳定增长,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新消费模式

(一)培育新兴消费业态

重点发展无人店铺、智能看护、智能物流、智能家居等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推进众筹定制、众包设计、柔性供应链等定制服务模式创新,引导企业针对不同人群和细分市场开展规模化量身定制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依托州内已经建设完成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云商汇香格里拉公司开展电子商务业务。逐步引进、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一步优化完善迪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引入知名平台资源,带动本土企业聚集式发展。(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香格里拉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巩固提升“香格里拉特色产品展销会”

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的方式,不断巩固提升“香格里拉特色产品展销会”。结合迪庆实际进一步打造集商贸、文化体验、旅游为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品质消费

(四)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

鼓励商贸企业建设主题餐厅、主题乐园等应用场景,推动商贸领域广泛应用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现代技术。鼓励经营困难的体育场馆、老旧厂区等改造为健身休闲娱乐、运动俱乐部、文创中心等场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改造为电子商务用房、创客空间等。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扩大本土品牌内销渠道

推动具备条件的官方旗舰店等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市场覆盖面。对符合中华老字号中确需保护传统技艺的本土品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持。(州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城市形象、民族特色和资源禀赋,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及部分有条件的乡镇高标准改造提升一批富有迪庆民族特色、业态层次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商业步行街。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逐步建立藏东消费中心城市

创造条件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逐步发展进口商品专卖店、免税店、网红店等业态。口岸开放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聚集周边省区及州市消费群体,努力把香格里拉市建设成为有辐射能力的藏东消费中心城市。(州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香格里拉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促进城市消费

(八)扩充社区便民服务功能

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育幼、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功能,发展24小时社区便利店、社区配送和无人超市,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州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快发展连锁便利店

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扩大网点覆盖面,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适当放宽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积极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工作。(州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发展夜间消费

鼓励夜间经济业态向多元化发展,以餐饮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项目为支撑、以政策为保障、以旅游为带动,培育夜经济发展载体,完善夜经济保障体系,建立夜经济工作促进机制。把培育壮大夜间消费与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经济地标和商圈。(州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挖掘农村消费

(十一)健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开展电子商务“双品消费进乡村”活动,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新型商业中心建设改造。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体系,促进消费扶贫。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大农产品分拣、加工、储运、包装、预冷、交易结算、质量检测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建设农产品现货交易中心

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做好一个”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松茸、蔬菜、中药材等农产品现货交易中心建设。打造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公共信息、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培育一批发展平台经济成效较好的上亿级商品市场。(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草局、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迪庆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扩大特色农产品流通

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抓手,适时组织参加云南绿色食品全国行巡展和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并组织“绿色食品牌”龙头企业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参加食品类国际品牌展会,举办农产品推介会。逐步巩固扩大北、上、广、深、浙及港、澳市场,支持迪庆农特产品销售连锁专卖店建设。(州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绿色消费

(十四)扩大绿色智能产品销售

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折价置换超高清电视、节能冰箱、洗衣机、空调、智能手机等绿色、智能电子电器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家电回收体系和信息平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大力促进旅游消费

结合我州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创建,促进餐饮、住宿与旅游、文化和康养深度融合,培育主题文创、绿色餐饮、地方特色小店、地方特色民宿客栈等业态。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客栈连锁企业及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充分利用加油站便利店销售网络,扩大迪庆特色商品销售。(州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着力提振汽车消费

创新汽车流通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国家政策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符合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内交易流通。推广应用二手车流通业务信息平台,规范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行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畅通流通渠道

(十七)抓好成品油流通管理

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全面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及事中事后监管。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健全解决成品油市场准入问题的工作机制。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州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局、商务局、应急厅、市场监管局、香格里拉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八)逐步推进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

逐步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支持打造重点产业供应链协同集成平台,逐步培育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城乡配送体系

选取试点县市和示范企业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健全完善城市和县、乡、村“最后一公里”配送网络,打通城乡双向配送渠道。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建设商务诚信体系

深入开展商务行业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活动。建设迪庆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与省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商务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探索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一)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建设迪庆州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间追溯信息的互通共享并与国家平台对接。支持县市建设追溯体系,培育追溯体系建设企业主体。(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香格里拉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二)加强消费市场秩序监管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举报投诉平台作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造公平竞争的商务市场环境。(州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八、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三)降低成本费用

加快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各地不得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四)鼓励研发创新

研究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支持国内急需的高性能物流设备进口。支持物流技术、运营管理模式和装备创新研发,加强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智能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州级预算资金,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择优择强奖励商贸企业。各县市要加强创新发展流通、促进扩大消费的财政支持。(州财政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及家居、节水器具等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完善消费金融布局,支持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消费领域。(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迪庆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完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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