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是当今我国对一个城市卫生水平综合评价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高、涉面广,有8大类40条,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空气污染防治,生活饮用水安全,土壤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健康素养普及,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诸多方面的内容,与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城市和市民的健康。可以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就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1项必备条件是什么?
1.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6.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
7.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8.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和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9.近3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11.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创建卫生城市对我们的要求是什么?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不文明的话。
3.不乱写乱画,不乱扔乱倒,不做不文明的事。
4.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乱停乱摆。
5.不放养宠物,不让宠物在公共场所乱拉乱跑。
6.文明经商,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
7.不违规饲养畜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设施,及时制止损害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8.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影响创卫工作的不良行为和卫生死角及时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纠正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