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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6:24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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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迪庆

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网约车秩序,强化网约车运输安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相关要求迪庆州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目前《实施细则》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迪庆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相关要求,拟召开《实施细则》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2:00,在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建塘路5号香格里拉市总工会5楼会议室召开。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名额为17至25人,其中:

1.本州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工作有关的人员12至18人。其中,网约车平台公司代表3至5人,网约车驾驶员3至5人,巡游出租车企业代表2至3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2至3人,其他利益有关方代表或者社会公众2至5人。

2.本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至3人。

3.法律工作者1人。

4.有关行业专家、政府部门代表2至4人。

以上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迪庆州交通运输局根据听证事项的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26年1月20日前,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填写并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地点为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大院3号楼2楼2—30迪庆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可通过现场、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报名参加。(联系人:洛桑国木,联系电话:08878224433,传真电话:08878222794,邮箱:2936818016@qq.com)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核实并确定听证会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于2026年1月21日在州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告。

七、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会代表、听证旁听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附件:

1.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2.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6日

附近1:《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docx

附件2: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迪庆藏族自治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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