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香格里拉市纳帕海防洪整治隧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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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香格里拉市纳帕海防洪整治隧洞工程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纳帕海西北部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 昆明天馨地爽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由进水口、隧洞工程区、泄洪箱涵工程区组成,线路总长16369.5m,其中进水口段长31.5m,泄洪洞长10265m(洞身段10235m),调节池85m,泄洪箱涵长5988m。临时工程包括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以及道路区。概算总投资53774.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285.46万元,占总投资的4.87%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混凝土搅拌废水 每个施工生产生活区内设置1个10m3初沉池+1个10m3沉淀池,对收集的混凝土拌合废水进行沉淀处置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沉渣运往弃渣场,严禁出现外排现象。 (2)隧洞施工废水输送到沉淀池内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 (3)员工生活污水 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隔油池(5m3)+2个沉淀池(每个5m3),经处理的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每个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收集粪便排水,委托环卫部门或资质单位定期清掏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利用1台洒水车,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水泥筒仓和矿粉筒仓,各筒仓设置仓顶排气口,从地面到排气口出口处的高约为20m。各原料筒仓顶部呼吸孔分别加装脉冲反吹布袋收尘机,除尘效率可达到99%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避免施工设备的同时作业,并在施工场地合理布局; (2)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降噪; (3)施工生产区应进行围挡,并尽可能的进行绿化和树木种植; (4)隧洞进水口段以及箱涵工程距离村庄较近工程段避免夜间22:00至6:00施工。 4、固体废物措施 (1)工程弃渣统一运往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并严格执行水保措施的要求,减少水土流失。 (2)本工程共布置了4个生产生活区,在每个生活区内设置2个垃圾桶,施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香格里拉城市内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3)本项目施工期设置了沉淀池,沉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污泥量约为10.4t/a。该污泥按照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1)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严格审查。 (2)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严禁超计划占地,禁止对征地范围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3)严格按照施工用地规划进行弃渣堆置,严禁在规划外的其他区域随意弃土和进行表土堆置。 (4)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 (5)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相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明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施工中应自觉保护周围环境、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不伤害野生动物,不肆意捕杀动物;不乱砍伐林木。 (6)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制定专项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7)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下游设置拦挡措施,弃渣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 (8)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以保证水生生态尽量少受影响。 (9)加强宣传,制定规章制度,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 (10)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告环境保护投诉电话。 6、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1)项目开工前应再次报云南省林草局核准,获得项目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2)施工避开黑颈鹤等动物越冬季节。 (3)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至纳帕海及周边地表水体。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临时占地恢复时不得引入外来物种,从造景角度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 (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6)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施工监理,严禁乱砍滥伐,禁止猎杀动物,增强施工人员防火意识,做好防火措施,保护景区环境。 (7)禁止征地范围外占地,严禁乱砍伐,严禁施工人员肆意进入保护区,减缓工程施工建设对保护区影响。 (8)加强湿地植物的保护,严禁肆意毁坏植被。 (9)工程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不得在汤满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布置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经过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设置为封闭的箱涵。 (10)工程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放进入汤满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1)在穿越二级保护区段施工时应设置围挡和洒水降尘,避免施工粉尘污染物排放进入保护区。 7、地下水保护措施 (1)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回用不得外排;穿越汤满河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工程应按照设计采用封闭箱涵施工,不得以其他非封闭工程替代。 (2)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对隧洞工程和箱涵工程采用混凝土铺砌,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防止漏油现象发生。 (3)生活垃圾及其它固废 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其它固废均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堆放或排弃。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结束后,应采取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 (2)加强对植被恢复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 (3)对当地居民进行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越冬鸟类的事件发生。 (4)加强对湿地的管理,在道路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进行盗伐和偷猎的行为。 (5)应加强对周边湿地的巡视工作,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同时在必要时对受伤鸟类实施救护。 2、汤满河保护措施 汤满河的水环境保护主要基于应急防洪时排入汤满河的洪水水质情况,所以只要纳帕海的水质整改到位,就能够起到应急防洪排水时对汤满河段的保护。 (1)在已经开展整治的入纳帕海河流沿岸树立宣传牌,不要将垃圾丢入河水中,定期在沿线开展宣传日活动,向周边居民商户发放宣传单。对于为开展整治工作的河流加紧推进整治工作,污染严重的河流优先治理;(2)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水面巡视,采取快艇和陆地沿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将水面的周边的动物尸体清理干净;(3)在环湖通道沿线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共厕所和垃圾桶,定期清运大小便和垃圾,并设置宣传标语。联动交警部门,结合沿线的摄像头对车辆随意抛物行为进行处罚教育;(4)进一步对沿线村庄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垃圾的集中收集和清运,并在人员集中流动沿线设置垃圾桶;(5)安排人员设置入纳帕海河流格栅拦截垃圾的清运制度,清运周期应合理,做到及时清理垃圾;(6)对周围农户进一步宣传,不要让家畜进入湿地范围放牧,提倡圈养并合理处置家畜粪便,并因地制宜的规划当地产业,增加其他类型收入;(7)进一步积极推动《迪庆纳帕海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纳帕海水质达标方案》中的相关整治措施的进展;(8)推动纳帕海区域截污工程建设,各类污水应收尽收,做到雨污分离,防止生活污水直排纳帕海。(9)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污不符合纳帕海水体达标要求的项目。(10)建立健全纳帕海水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保护方案,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建立保护与治理考核制度。同时应在每年汛期(主要是6-10月)来临前安排前往穿越汤满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段检查箱涵情况,是否发生破损,发现破损应立即安排更换检修。 在纳帕海水质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水质目标时,一旦发生汤满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封闭箱涵发生渗漏导致洪水进入水源地等情况,应停止泄洪,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3、金沙江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下游水体,该项目运行采取以下方案: A、不启用本项目泄洪工程 当纳帕海水位低于3265m时,纳帕海内的水按照现状排水方式排出,即通过天然落水洞排出。该情况下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对金沙江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B、启用本项目泄洪工程 当纳帕海水位达到或高于3265m时,纳帕海出水进入1#调节池(1.3万m3)和2#调节池(0.16万m3),用于下游汤堆片区的水肥资源,且完全利用。当洪水量过大时通过泄洪箱涵泄洪至汤满河下游。 积极落实和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的纳帕海水质整治措施,积极配合政府努力使得纳帕海水质逐年好转最终达到目标水质要求。在运行期发生应急防洪排水期间委托资质单位对汤满河汇入金沙江的断面进行监测,并将泄洪起止时间、监测结果等材料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和香格里拉分局进行备案。在纳帕海水质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水质目标时,一旦发生汤满河水质超标、金沙江水质超标或汤满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封闭箱涵发生渗漏导致洪水进入水源地等情况,应停止泄洪,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地下水保护措施 运行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的运行巡检维护,尤其是汛期来临前,发现渗漏等情况应及时维护。在纳帕海水质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水质目标时,一旦发生汤满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封闭箱涵发生渗漏导致洪水进入水源地等情况,应停止泄洪,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5、固废处置措施 建设单位应在泄洪结束后,待晴天调节池中的水回用完毕后,将调节池中的淤泥按照相关要求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则经过合理处置后,运行期工程启动泄洪后产生的淤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其他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严格的环境保护施工管理,因此,应将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招标书,并在评审投标书时审议施工承包商的环境保护承诺。 (2)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应给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实施计划;应承诺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各级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并将环境保护列入工作守则。 (3)工程外购砂石料时,应在购买合同中明确责任(防治责任归开采单位和个人),并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