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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1-26 09:36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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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族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现要求各县市、各乡(镇)督促各村民小组于2017年1月27日之前,召开全体村民会议传达、宣传、教育好如下事宜:
一、重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人人自觉遵守《通告》有关要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要求各家各户高度重视用火用电安全,特别注意夜间室内用电用火安全,严防公共场所和民房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要求各村民小组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各类犯罪活动,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
各县市、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部署并督促各村民小组进行贯彻落实,各村民小组要督促各家各户对家庭成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县市、开发区务必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1月26日17:00前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州委办公室联系人:曲丰亮 联系电话:(0887)8227588,8222497(传真)
州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887)8229221,8229229(传真)
附件: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
(点击下载)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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