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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迪庆州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8 17:15
来源: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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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招聘公告和有关要求,现就我州2016年迪庆州州级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时间:2016年8月16日(8:30-12:00,14:30-17:00)
2、地点:迪庆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所需材料:《报名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
4、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考生还还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等,以及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中的条件及备齐所需材料。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学历验证的问题。学历验证必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查询,考生自行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并在复审时提供审查。学历验证的目的是杜绝考生凭虚假学历报名参加考试,因此请各单位务必把好学历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该证明必须清楚记载着考生毕业证号码及所学专业。
(二)户籍验证的问题。我州绝大部分招聘岗位要求本州户籍或生源。资格复审时原则上通过户口簿验证考生户籍。如果应届毕业生尚未完成户口转接的,可以凭借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验证户籍。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个别考生无法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材料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认定考生生源地:一是以《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认定生源地,凡报到地为迪庆州,视为本州生源;二是不能出具《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的,由报考人员提供参加高考时所在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地”(生源地指高考时学生户籍所在地)证明加以认定。没有户籍要求的,不用进行户籍验证,凭身份证参加资格复审。
(三)民族、性别、年龄等信息是户籍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查和登记的,因此以户口簿和身份证为准。同时人社主管部门不受理关于户口簿或身份证登记的民族、年龄准确性的反映或咨询。
具体招聘条件的验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严格按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三、纪律要求
1、复审过程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参加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复审;
2、复审过程中除考生本人参与复审外,不得有家属及亲朋好友到场,在复审中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维护好秩,以保证维护复审的顺利进行;
3、复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扰乱秩序、不服从安排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直至取消考试资格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并列入黑名单。
4、复审有关规定均以公告及省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进行,非考试主管部门对考试有关事项不具备解释权。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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