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新闻中心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木新华等二同志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7-18 16:00
来源: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2536
字体:【
分享:

(2016年7月17日迪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木新华 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昕然 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