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迪庆中院进行司法巡查的通知》要求,省高院指派第一司法巡查组,负责对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司法巡查时间:2015年9月8日至9月20日。
二、办公地点:州中级人民法院三楼副院长室、四楼监察室主任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87- 8223399、8225447
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建议,可将书面材料投递至工作意见箱(设置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大厅)或通过电话向巡查组反应。
特此公告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