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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至10月份消费申诉举报公示
发布时间:2010-11-10 09:16
来源:香格里拉网
浏览次数: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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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月份,迪庆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消费者来电80人次,其中申投诉49件、咨询22件、举报5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463元。

  一、受理情况

  9-10月,受理申投诉 49件,申投诉量排前三位的是医用药品类7件、酒店服务类6件、移动通讯类6件。

  二、消费警示

  警惕“劣质翻新家电下乡”。

  第一,从产品外包装上进行辨别。“家电下乡”产品在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志及“中标产品”字样,产品说明书上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第二、消费者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家用电器。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消费者应注意“家电下乡”产品的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在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和保存产品标志卡,确定标志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志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对于不能提供相关服务却自称是“家电下乡”入选产品的经销行为,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拒绝购买。

  第三、广大农村消费者如果发现经销翻新家电和有假冒“家电下乡”推销产品的行为,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热线电话或者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购买下乡家电最好到正规商店购买并索要、保存正规税务发票,以便维权。

  工商部门将继续严把家电、农机、汽车下乡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监督定点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以旧翻新”、“以旧充新”等制假销售、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确保下乡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迪庆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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