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通讯员 邹丽仙)为切实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我州实施完成了2008--2009年的游牧民定居工程, 6970户游牧民喜迁新居过上了幸福生活。
畜牧业是我州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州畜牧业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到2008年末,仍有12000户牧民处于人畜混居、逐水草而牧的半游牧生活状态,还有22343户牧民虽有固定居所,但还住在危房和人畜混居的住所中。
根据我州牧民的生活现状,国家在扩大内需的资金中连续为我州安排了两期游牧民定居工程,中央和省级投资达1.72亿元,旨在解决我州6970户游牧民的定居问题。通过采用统筹安排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牧民主体,量力而行,经济适用,多渠道并建,传统民俗与文明卫生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分户与小规模定居并举,“公开、公正、透明”的建设原则,我州完成了2008--2009年的游牧民定居工程。截止2009年9月10日,完成2008年度游牧民定居工程1000户的建设任务,其中定居房屋建设106825平方米、棚舍69538平方米、贮草棚34861平方米; 截止2010年9月30日,完成2009年度游牧民定居工程5970户的建设任务, 完成定居房屋建设625604平方米,棚舍487595平方米,贮草棚203972平方米。
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直接惠及我州三县29个乡镇138个行政村6970户29850名牧民,解决了游牧民的住房、棚舍及贮草棚问题,改变和优化游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习俗,实现了牧民“人有住房、畜有厩舍、养有草料棚舍”,有效减少了游牧民的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资源产生的影响,草地利用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对两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