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张锦明) 10月19日至21日,国家“限塑”专项检查组和省“禁塑”立法省内调研组到我州检查和调研,并于21日召开座谈会。
检查组先后深入香格里拉县蓝月山谷石卡雪山、纳帕海、松赞林寺、小中甸、独克宗古城、建塘镇农贸市场、天顺商场等场所,实地查看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执行情况,对我州“限塑”成效、率先“禁白”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座谈会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曾永忠介绍了州情及我州开展禁用塑料购物袋和“限塑令”工作情况。
据介绍,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旅游业发展,1999年,我州率先以香格里拉县为试点开展“禁白”工作。2001年4月香格里拉县制定出台《关于禁止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的规定》。在香格里拉县“禁白”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02年3月,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塑料袋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2年4月1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我州境内销售、推广、使用塑料袋。州、县建立“禁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大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多次开展专项治理,有效减少了“白色污染”。
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后,我州积极把国家“限塑”令和我州“禁白”令结合起来,严禁在州内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全民参与,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查处和打击销售塑料袋行为,并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限塑”和“禁白”工作成效显著,有效保护了我州生态环境。
参加座谈会的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州政府法制办,州及香格里拉县发改委、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商场及群众代表围绕《云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非降解塑料购物袋规定(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检查组由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李静、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黄旻带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凤喜、州政府副巡视员肖建明陪同检查或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