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给云南省许多特殊困难群众带来了好消息:云南省将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让医疗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
《意见》指出,基层民政工作是所有民政工作的前沿和基础,在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巩固基层政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统计,正常年份全省平均救助受灾群众达600万人次,由民政部门直接服务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达480万人、优抚对象达28万人。但是,云南省仍普遍存在基层民政工作重点不突出、基础十分薄弱等问题。
《意见》对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提出3项要求:一是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做好低保对象的申请、核查、评议、公示等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实际困难,逐步形成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以定点医疗机构为窗口,实行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资源共享,实现各项业务流程的无缝衔接,做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三是严格落实五保财政供养经费,增强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功能,到2015年末,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加强与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提高社会救助资源的利用率。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解决好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做事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到“十二五”末,全省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各地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所有城市社区和一半以上农村社区达到“六好”要求,实现基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