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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12 15:22
来源:香格里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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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铭书唐世华等出席报告会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阿茸 实习记者 和泰君)8日至9日,我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期间,分别在州委报告厅、州藏文中学、州民专、香格里拉县委、香格里拉中学等地召开专题报告会。

  州委副书记杨铭书,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世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五桑、杨凤喜,州政府副州长王天喜,州政协副主席阿青、和根合、杨文祥、肖托丁,州人大常委会巡视员刘群,州委副巡视员邓良才,州检察院检察长王江华等出席8日在州委召开的专场报告会。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鲁永明主持报告会。

  报告会上,省社科院马列研究所原所长向翔研究员和省民族研究所所长赵学先教授作了题为《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 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报告。报告从历史考证角度展开,解释了“三个离不开”思想内涵、提出的背景和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并以鲜活的历史事例,生动、深刻地阐述了我省各族人民为维护祖国统一所作的伟大贡献。

  报告指出,我省民族种类众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实现各民族之间互敬、互爱、互帮的局面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增强对外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每个民族,每个公民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都要做到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实现相互尊重、学习、帮助的基础上更要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

  报告还从俄罗斯的民族问题、中东地区的民族问题,从全球的角度、历史的角度、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引经据典地说明经济发展并不一定能解决民族问题。报告阐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也是实现民族平等团结的重要手段和加速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保证。诠释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族平等团结的重要手段和加速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实现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保证。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是中国少数民族行政管理制度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中国少数民族行政管理制度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两天的报告会科学阐述了我国民族团结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全面介绍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广泛宣传了我省以及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光辉成就和成功经验,在我州上下掀起学习贯彻《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热潮中,营造从机关到城镇,从社区到学校的学习氛围,受到了到场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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