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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今年起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发布时间:2012-01-05 09:50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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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记者从州教育局召开的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征求意见座谈会获悉,从2012年起,我州将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将作为学生升学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继续推进我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迪庆州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了改革方案。

据悉,我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中专)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中专)分类分流施教的原则,建立评价内容多元化、评价办法多样化、评价标准科学化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新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能够全面考查了解学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个人潜能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中专)招生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中专)招生制度改革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2012年,我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包括听力)、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藏语文(加试)等12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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