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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11-08-10 13:38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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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 迪庆州司法行政系统紧紧抓住维护社会稳定这一重点,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牢筑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州、县、镇三级成立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设立了以司法所为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由镇(街)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全州各村(居)委均设立了调委会,村民小组有调解小组,自然村有调解员。目前,全州已构建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覆盖全州城乡的州、县、乡(镇)、村、村民小组五级调解工作网络。

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州司法局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信息情报快速反映通报机制、纠纷排查制度、分级处理制度、领导包案责任制度、部门归口调处制度、接访制度等。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对辖区内潜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登记,同时落实人员责任,提前介入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今年上半年,截止5月30日,全州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11件,调处1511件,成功1488件,成功率达98.48%;乡镇司法所调处476件,村(居)调委会调处902件,其中:邻里纠纷246件,婚姻家庭纠纷247件,房屋宅基地纠纷6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4件,涉案人数7158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件,涉案人数87人;防止群众性械斗20件,涉案人数6629人。

州司法局围绕组织健全、业务规范、人员充实、队伍稳定、设施完备的目标,按照“五有、六统一”标准(有标识牌、相对固定工作场所、印章、调解回访记录、统计台帐,标牌、印章、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大力加强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创建“平安迪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州司法局抽调基层科人员于5月至6月对三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基层科长、司法所长等进行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书写作以及《云南省司法行政电子政务系统应用项目人民调解信息系统》软件的安装方法及应用的培训,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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