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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从四个方面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1-07-26 09:46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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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余丽芹)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上半年,我州环保部门从四个方面人手,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开展对涉砷、涉铅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及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对排污量较大的采选厂、冶炼厂、水泥厂等企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督促其达标排放。

中高考前,协同教育、公安部门,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中高考考点周围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提前通告;高考期间,加强巡查,加大对环境噪声污染信访应急处理力度,公布投诉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考生营造了舒适安静的休息、应试环境。

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为民排忧解难。环保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具体工作又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州环保部门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的,以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把处理环境信访工作作为环保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落实限时办结制,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和人大政协提案。健全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环境执法人员,坚持信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

上半年,我州环境部门共受理信访案件9件,其中:噪声污染5件、水污染2件、空气(粉尘)污染2件、办理情况均进行了反馈,办结率达100%。今年正在办理人大提案1件、协办政协议案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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