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日前,记者从州教改办获悉,州委办、州政府办向全州发出教育综合改革捐资助学《倡议书》后,得到了州级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响应,全州呈现出积极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局面。
去年,州本级共收到捐款10902207.6元,这些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全州教育综合改革。目前,2011年度的捐资助学活动已全面展开,州委办、州审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土肥站及州直各学校已率先完成了本年度的捐款任务,州委政法委、州总工会、滇能香电公司已完成干部职工捐款。
据了解,2011年全州计划筹集捐资助学款4500万元,其中:州级1200万元、香格里拉县1200万元、德钦县800万元、维西县1000万元、开发区300万元。活动时间为7月1日至10月31日。2011年捐资助学资金筹措仍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的方式,确保捐资助学活动机制有效运行。捐资主体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州单位)、驻军部队,全州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州内企业(含驻州企业)以及全州城市居民、流动人口及各乡镇群众。
捐赠资金将全部用于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按照《迪庆州教育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州捐赠资金统一由州、三县一区教改办分级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各县(区)在11月15日前,必须将年度筹集到的捐资助学善款和捐赠花名册上缴到州教改办,再由州教改办如数返还各县、开发区用于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建设。三县及开发区教改办设立捐资专户,并在新闻媒体,州、县及开发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捐资单位及企业名单,个人捐资情况由各单位、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予以公示。
为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合理规范地使用捐赠资金,提高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连续三年捐资助学活动完成后,将采取多种方式对热心捐赠的各界人士和单位、企业表示感谢。参与捐资助学的企业,按现行税收政策给予优惠。捐资助学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捐资情况将通过《迪庆日报》向社会公示。在捐资助学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州委、州政府将按照《迪庆州捐资助学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表彰,并可根据捐资者的愿望,商定其它致谢、纪念方式。
根据州教改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捐资助学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全面完成各自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捐资助学活动工作,对不作为、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督办,并由相关部门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