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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工商进一步加强整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29 15:28
来源:州工商局
浏览次数: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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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工商局、迪庆州委州政府、食安委的工作部署,迪庆州工商系统认真地开展了2010年加强整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迪庆州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整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公平交易科牵头负责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三县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工商分局(所)属地监管、执法人员“分工包片”的监管机制。确保了监管到位。进一步地明确了专项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任务,整治对象和重点、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强调要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顿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抓落实。
二、强化巡查监管,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
迪庆州各级工商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将整顿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起来,全面清查流通领域各类食品市场和食品经营户。以集贸市场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市场为重点,针对部分咸蛋黄、辣椒制品、调味品中使用苏丹红,乳制品中使用三聚氰胺,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和工业用火碱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2010年,迪庆州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48户次。同时督促食品经销商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溯源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三、强化资格核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开展全面清查的同时,迪庆州工商局结合日常巡查,不断加强市场监管,督促食品经销商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溯源管理制度。充分结合迪庆州实际情况,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按照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确保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要求所有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进货、销货台帐登记制度。
四、实施食品质量监测制度。
充分发挥监测车、监测箱的流动快速监测功能,积极开展食品监测,今年以来,共快速检测食品30个批次,在此基础上,根据申诉、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食品质量比较突出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和查处。提高了食品经营者的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树立了工商机关监管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权威和形象。
五、强化部门联合,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迪庆州工商局加强对辖区内各屠宰场和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猪肉检验检疫证明和猪肉来源,会同卫生局、动检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屠宰场的日常管理和检测工作的力度,切实加强了与质检、卫生、农业、畜牧、食药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确保了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迪庆州工商系统市场巡查执法人员
利用巡查机会,对相关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及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醒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同时,广泛宣传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迪庆电视台、迪庆报、迪庆州人民政府网展示食品安全打假维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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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涉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举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迪庆州工商局 李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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