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司法局在全州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采取开展10项举措,打造法律援助便民的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本次活动将持续至2010年6月。
10项便民措施包括: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因工伤、交通、医疗、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和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产生的民事权益纠纷等内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州法律援助机构和三县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力争在全州所有乡镇(街道)设置法律援助代为受理点,方便为群众服务;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立足服务群众的需要,整合基层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职能和资源,在全州186个村(居委会)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设置法律援助联络员,把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州法律援助机构将全州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人员、电话等信息面向社会统一公布,三县司法行政机关也将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相关信息; 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农村五保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8种对象,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在义务人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建立完善法律异地协作机制,就异地调查取证等开展协作,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法律援助机构承办人员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受援人为本,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在援助前、援助中和援助后各个环节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办重大疑难案件等;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州政府“阳光政府”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