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规范行政权利运行、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核心载体。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会同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据此,我州及时启动《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完善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先后两轮征求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对《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调整,形成《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州林草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省级层面清单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新增设定和实施依据。“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设定和实施依据增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四)规范许可事项名称。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五)明确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明确州委宣传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迪庆藏族自治州分行主管的许可事项,相应实施机关;“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州新闻出版(版权)局调整为州委宣传部,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州侨办调整为州委统战部,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将原由州科技局主管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B类)”、州人社局主管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合并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州科技局和州人社局,根据我州工作实际对实施机关作了明确。
三、有关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此前我州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