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统计局)

索引号
015285256Y/202300337
文  号
来 源
州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8-16
关于印发《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6 19:03     浏览次数:1308   
字体:[ ]
打印

迪庆州统计局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迪庆州统计局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迪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迪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迪庆州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2023年全州各级统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明确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职责。
    二、检查主体及职责分工
    全州各级统计局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发起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活动。
    全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配合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共同参与检查,完成本部门检查事项;各级统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实行抽查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

州级联合抽查工作结合迪庆州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并开展,时间安排在2023年8月15-30日;检查对象由州统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4户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联合抽查;州统计局检查内容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2023年1-6月(1-2季度)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为抽查企业登记信息。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请各县(市)统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开展好联合抽查工作,确保相关抽查流程和法律文书依法依规,做好全程留痕。按照联合抽查相关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做好抽查结果公示。

四、实施步骤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州级联合抽查,与州级部门抽查工作一起开展,检查对象统一由州统计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随机抽取4户开展联合抽查。县(市)级开展的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由县(市)统计局各自抽取。抽取原则是:兼顾好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严格控制抽查频次。

执法检查人员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抽取,但应保证每部门至少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与人员匹配名单,以各级统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抽取匹配的公示结果为准。

(二)实施检查层级

州统计局对抽中的检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2023年1-6月(1-2季度)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县(市)统计局根据各级制定的联合抽查计划、联合抽查方案及抽取户数,依法检查有关事项,作出相应结论。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中的检查对象企业登记信息,开展检查,并作出相应结论。

(三)结果判定

1.对于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双方结论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于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双方结论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本级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本级检查部门判定为统计违法行为。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州统计局(注:县级统计机构无国家统计局制发的执法检查证)和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理。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在抽查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统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有序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

全州各级统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履行好各级监管职责,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检查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检查对象的监督,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追究相关监管责任。

(三)规范执法,及时处理统计违法行为

全州各级统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要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执法检查,公正文明执法,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联系人及电话:州统计局:唐燕青,0887-8225541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智军,0887-8288499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