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和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迪庆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目标任务,2024年全州妇女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发展规划主要统计监测指标完成情况良好,现将统计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经济与人口状况
据初步核算,2024年全州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307.0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同比增长0.4%。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1.57亿元,同比增长2.6%;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96.88亿元,同比增长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88.57亿元,同比下降0.2%。全年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134.1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3.7%。按总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为77725元(总人口为年平均人口),同比增长0.6%。
2024年,全州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2.88亿元,同比增长4.5%。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5亿元,同比增长6.7%。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35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3.73亿元,下降4.79%;妇幼保健机构支出0.32亿元,下降3.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9亿元,增长8%。
2024年,全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69元,增长5.6%。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04元,比上年增加1057元,增长7.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80元,比上年增加1870元,增长4.1%。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49483元,增长4.5%。
2024年末,全州常住总人口39.5万人,与2023年末持平。其中女性人口18.9万人,占总人口的47.85%;城镇人口13.8万人,城镇化率为34.94%。全年出生人口0.25万人,出生率6.33‰,人口死亡率6.33‰,人口自然增长率0‰,全州育龄妇女人口(15-49岁)为9.58万人。2024年,全州出生人口、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呈上升趋势,育龄妇女人口(15-49岁)连续四年呈下降趋势。
二、妇女事业发展统计监测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全州基础公共设施和医疗事业的发展的不断加强完善,促使全州妇女的生命健康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2024年末,全州拥有卫生机构317个。其中:医院1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个。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2373张,卫生技术人员370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75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100%,较上年上升25个百分点。
1.孕产妇保健水平明显改善。2024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7.84%,比上年提高0.48个百分点;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为106.48%,比上年提高54.79个百分点;乳腺癌人群筛查率58.03%,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7.33%,比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全州妇女宫颈癌死亡率4.23%,比上年提高4.23个百分点;乳腺癌死亡率2.65%,比上年提高2.65个百分点;先天梅毒发病率101.68%,比上年提高101.68个百分点;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乙肝母婴传播率均为0。
2.妇女健康水平有所下降。2024年,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38%,比上年下降4.7个百分点;妇女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占比90%,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3.孕产妇生殖水平大幅提升。202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0, 比上年下降76.6/10万,其中,城市为0,农村为0。完成规划提出的“2030 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的目标值。
4.女性传染病和性病形势不容乐观。2024年,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均为99.9%,比上年提高27.89个百分点;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27例,其中女性为11例,比上年减少6例。累计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512例,其中女性为238例,占比为46.48%,比上年上升0.04个百分点;性病年报告病例数其中女性509例,比上年增加61例,其中女性238例,形势不容乐观。
(二)妇女与教育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性别差异基本消除,我州女童、女性基本实现平等接受教育,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为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等打下坚实的理论素质基础。2024年末,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0.02%,较上年下降0.76个百分点,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0.01%,较上年下降1.49个百分点;全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56.33%,较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为2.8%,与上年持平;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42.84%,较上年提高1.19个百分点;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54.4%,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全州女性科技人才数为16人,女性科技人才占比达56%,较上年提高2.67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1.女性就业情况相对稳定。我州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高校女毕业生充分就业,2024年,全州就业人员数5.95万人,其中女性为3.11万人,占比为52.27%。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1654人,比上年提高609人,其中女性失业人员为921人,比上年提高339人。
2.女性技术人员有所下降。2024年,全州参加职业培训人数23900人,其中女性11300人,占比为47.28%;新增技能劳动者人数4792人,其中女性为2876人,占比为60.02%。全州公有经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47人,女性占比达到49%,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168人,女性占比达到6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836人,女性占比达到68%,中级和初级女性占比分别比上年降低1.92和0.73个百分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占比20%,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女性占比20%,分别比上年降低9.7和24.97个百分点。
3.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得到有效保障。2024年,全州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91.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县级以上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的比重达到100%。全州残疾人就业率为40.49%,其中女性残疾人就业率为12.47%;持证残疾人数18713人,其中女性为7907人,占比为42.25%,比上年降低0.05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妇女参政议政能力逐步提高。2024年,州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占比32.94%,与上年持平;州人大代表数为245人,其中女性占32.65%,比上年降低0.01个百分点;县级人大代表475人,其中女性占30.53%,比上年提高0.39个百分点;乡级人大代表数1558人,其中女性占30.36%,比上年下降3.44个百分点。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25.81%和35.94%;州、县(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34.74%和32.66%;州、县(市)政协常委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25.8%和36.76%。
2.各级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妇女干部。2024年,州、县(市)级党委领导班子配备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7.69%和12.82%; 州、县(市)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均为12.5%;州人大领导班子和州政协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25%和11.1%。州、县(市)两级党委政府配备正职女干部的比例为0。
3.党委和政府部门,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2024年,州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61.54%,其中正职占23.07%;县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68.57%,其中正职占14.29%; 州、 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40.63%和59.78%。州、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3.13%和9.78%。
4.妇女干部占比例适当提高。2024年,全州事业单位女性管理人员比例为46%,其中五级及以上和六级及以上女性管理人员比例分别为21%和54%;全州县(处)级正职公务员中女性比例为15.22%,科级正职公务员中女性比例27.6%;州级女干部、地(厅)级女干部和县(处)级女公务员比例分别为39.42%、13.51%和19.02%。
5.村民委员会中妇女比例还存在较大差距。2024年,全州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2.34%,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3.87%;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8.67%,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12.5%。三个指标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40%以上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49%,其中女性负责人比例为18%。
6.企业管理层及职工代表中女性占比有所提高。2024年,全州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全部职工董事的比重为36%,较上年提高6.97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全部职工监事的比重55.56%,较上年提高7.73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45.15%,较上年提高22.82个百分点;女职工组织覆盖率为91.7%,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我州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全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为15.29万人、2.02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比重分别为50.08%、48.44%。全州城乡低保保障女性人数为19970人,特困人员保障女性人数998人,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女性人数为2300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99个,比2023年增加83个,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69人。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近年来,我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面推进。借助婚姻登记机构平台,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2024年,全州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达到100%。
(七)妇女与环境
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2024年,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3.6%,比上年分别提高2.9和16.89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为41.61%和100%,比上年分别提高1.37和0.31个百分点;全州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5年达到100%。
(八)妇女与法律
1.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成效明显,妇女维权意识增强。2024年,全州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为3件;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4个。
2.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加大,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2024年,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收案数为0,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184人,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9人。
三、统计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指标完整性不足。对照《迪庆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有18个空白指标、3个未监测指标,影响规划监测的完整性。
二是育龄妇女人口(15-49岁)下降,育龄妇女人口连续四年下降,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规模下降,会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需引起重点关注。
三是残疾女性就业保障需要加强,受思想观念、自身能力水平、年龄等诸多因素制约,残疾女性与岗位需求匹配不太相符,2024年,残疾女性就业人数占全体残疾人就业人数的12.47%,占比较上年下降0.28个百分点。
四是妇女健康水平有所下降。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及妇女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占比较上年都有所下降。
五是女性性病形势不容乐观。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中女性病例比上年增加较多,形势不容乐观。
六是女性技术人员有所下降。中级和初级女性占比、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占比较上年有所下降,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女性占比更是降幅超过20个百分点。
七是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尽管规划提出目标,但妇女在各级决策层、管理层以及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比例,特别是村民委员会中的比例仍有提升空间,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数据监测工作。州级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规范基础统计工作,疏通数据来源渠道,对难点指标做好重点调研,加强监测指标统计,特别需要加强空白指标监测上报。
(二)给予残疾女性就业更多关注,掌握就业年龄段残疾女性的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并积极为残疾女性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向其提供职业供求信息,指导残疾女性选择与自身条件相匹配的岗位。
(三)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加强女性卫生保健宣传教育,提高女性自我保健意识,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扩大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妇女常见病的筛查,对贫困重症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提高妇女性病防治工作水平。
(四)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从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储备、扩大科技领域女性就业机会、促进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五)拓宽渠道,提升妇女参与决策水平。完善培养选拔机制,制定并落实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专项规划或目标,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和支持妇女参与各类社会组织,并担任负责人,拓展其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
签发:扎 都 审核:魏承华 拟稿:胡 洁 联系电话:0887-8223692
注释:报告中行业数据来自行业主管部门,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来自2024年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