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掌握我州丰富的旅游资源,挖掘旅游消费市场潜力,根据云南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关于开展民宿业专项调研的通知》相关要求,近期,迪庆州统计局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民宿业调研及问卷调查工作。
一、民宿业经营现状
近年来,我州旅游民宿产业作为旅游业的附属产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蓬勃发展。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之后乡村振兴的实施年,旅游民宿产业作为新型产业,也是乡村旅游业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对提升乡村旅游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经营规模
我州以随机抽样的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共抽取12家民宿开展问卷调查。在12家调查对象中,有10家民宿为自有房屋,2家为个人兴趣投资租建。其中:10家自有房屋民宿平均投资346万元,共有房间107间,床位177个;2家投资租建民宿平均投资1000万元以上,共有房间37间,床位58个;
(二)发展情况
我州依托高原丰富的资源,结合县域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在相关政策的指引及大力支持下,民宿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村民利用闲置资源,参与接待,主要客源为本省、外省、港澳台及外国游客,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的同时,对解决就业、提高自身收入、促进消费起到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规划引导,项目配套不完善。
据了解我州尚未就乡村民宿发展出台相关规划,没有对民宿以及民宿相关旅游配套产品、设施等进行统筹谋划,民宿经济处于自我发展状态。发展民宿一般需要有两日以上的旅游行程作为配套,我州民宿发展可配套的旅游资源则较为零散,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大。乡村民宿发展相对滞后。
(二)缺乏专业化运作,主题特色不突出。
我州民宿经营者主要是当地农民,经营理念较狭窄,管理服务人员的职业化程度较低,民宿主题不突出、特色不明显。如,在房屋装修上照搬城市宾馆装修,缺乏乡土气息;在经营特色上,缺乏自身吸引游客的亮点。其次,民宿的市场定位模糊,没有针对不同的消费者而进行市场细分。
(三)发展环境有待优化,要素制约严重。
一是缺乏民宿经营用房。由于现行政策规定农村住房高度,导致大部分农村住房面积限制在200平方米左右,使民宿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受到限制。从调研情况看,除了农户因工作等原因迁到城镇后空置的房屋可用于开展民宿经营外,既要满足农户自身居住,又要有空余房屋用于民宿经营的农村住房几乎没有。二是缺乏资金。现在民宿经营主要是个体投资为主,自我发展,财力上不足以完善娱乐、购物、交通、卫生等旅游基础设施,使得区域规模效应不明显。布伦村有两家经营状况较好的民宿经营者,各投入了200多万元用于农房改建、翻修,已无更多财力用于完善交通、卫生、村庄环境等公共配套,另一方面也缺乏建设主体资格。
三、民宿发展的成效与启示
(一)品质引领,政府主动作为。
一是高起点,开展规划设计。引进国内外知名团队参与规划建设,村两委干部主动参与难题破解。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强整合,建设基础设施。统筹整合,全域谋划,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整合资金,在道路建设、村庄环境整治、自来水提升、污水治理等方面优先考虑民宿发展村的配套建设,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三是优保障,提供高效服务。如何利用民宿发展助推村集体增收,将村闲置房产、土地、山林等统一租赁到村集体,为客商提供优质资源。做好政策处理和要素保障工作,主动对接民宿项目建设各阶段存在的难题破解,形成乡、村、民宿三方联动模式,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二)内涵发展,民宿共建共享。
一是立足当地,深挖特色。坚持高品质的规划设计,除了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也要充分展示在地文化,挖掘和突出当地文化元素,乡村特色,在保留中创新,在创新中显品质。二是发挥优势,融入乡村。一方面通过举办风格各异的活动以及与村民共过传统节庆等形式,进一步融入农村、农民。另一方面村两委邀请设计师、专家等参与村庄建设,为村庄发展把脉。三是注重长效,打造品牌。重视民宿自身文化品牌的建设,积极研发符合民宿特色的项目,开展员工服务、礼仪等培训,组织参加管家、厨师比赛等。
(三)强村富民,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民宿带动“双增”。我州民宿已初步形成了以本省、外省、港澳台及外国城市为主的客源市场,民宿经济进一步壮大,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及相关行业就业,也提高了农民自身收入。二是民宿促进产业。通过民宿的健康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带动全州生态循环农业、文化产业、全域旅游等发展。三是民宿改善乡风。随着民宿业的发展,更多优秀人才的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格局发生新变化,文化修复、人心修复于无声处改变着乡风民风。
在调研中发现民宿发展存在一些短板,如民宿的融合度不高,“民宿+文化”、“民宿+农业”等深度挖掘不够,功能比较单一,缺乏与生活习俗、生态资源、农业生产的深度融合;民宿的同质化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自然景观类似,文化特色相同,不能充分体现民宿主人独特气质、内涵,“故事分享”不多。
四、民宿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乡村民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应始终放在乡村振兴和“三农”战略的大背景下谋划,否则就丧失了生命力。下一步,要树立与村集体、村民共融共生的发展意识,最终于村集体之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深化一二三产融合。要鼓励民宿业主树立对农业、农村、农民的行业特色、空间要素、民俗文化的深度融合意识;要加强对当地原汁原味的人文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传承意识,做好“民宿+文化”、“民宿+农业”等文章。
签发:李红英 审稿:魏承华 拟稿:杨芃 电话:0887-822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