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85037L/201900074
文  号
来 源
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19-10-23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3 11:39     浏览次数:4542   
字体:[ ]
打印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我所隶属迪庆州农牧局下的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辖区相应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2)、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工作。

(3)、负责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发牌证工作。

(4)、负责在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停放或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5)、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农业机械的各类事故。

(6)、按国家规定收取和管理农业机械监理费。

(7)、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监理交办的各项农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坚持源头管理,规范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规范、规定”进行管理。

一是在办证大厅,窗口严格执行“文明监理、优质服务”,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一次办理完毕,对手续不齐的,耐心解释和告知所缺资料,减少了机手往返次数,得到机手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农机监理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是开展“送检下乡”服务。2018年8月21-24日,在州农机监理所所长罗自新的带队下,监理所工作人员一行5人到开发区开展拖拉机年度集中审验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为广大拖拉机驾驶员提供便捷的拖拉机年度检审服务。共完成拖拉机年度审验12台,换驾驶证6台。拖拉机驾驶员全部参加了第三者强制保险,并与机手全部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18份,同时通过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及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乘坐安全车、明白车、放心车,调动各农机户、拖拉机驾驶员及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中来,使其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从而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州在册拖拉机10284台,在册驾驶员7279人。1—11月完成拖拉机注册登记87台,检验1139台,驾驶员新训办证62人,到期换证276人。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全州未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州下达的指标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层层分解,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州农牧局制定下发了《迪庆州农牧局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迪农牧发[2014]212号)、《迪庆州农牧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迪农牧发[2014]213号)等文件。2017年由于分管领导工作变动,重新调整充实下发《迪庆州农牧局关于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迪农牧发[2017] 112号)文件。

二是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 与省、州、县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责任书》6份,各县农机管理站与乡(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29份,对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宣传、培训、源头管理等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营造氛围,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

一是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按照《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18〕12号)和《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印发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机发[2018]8号)要求,现结合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际,制定《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方案》下发三县市,并以拖拉机“送检下乡”为契机,于2018年8月22-24日,在迪庆州经济开发区礼仁村和新仁村开展了为期3天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工作人员向农机手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知识手册100多册、围裙10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50多次,并现场解答,直到群众满意。活动面向农村、农机手,结合农村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助力农村安全发展。

二是抓好 “春运”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春运期间,结合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发放资料、法律宣传等形式,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春运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全面提高了农机手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安全出行意识。

三是抓好年度检审安全宣传工作。在年检审期间,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每个参加年审的车主和驾驶员都普遍受一次安全教育。

四是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根据州安委会、州农牧局要求,在5月底制定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报州农牧局,同时定制横幅、标语、挂图等相关宣传资料,从6月1日起正式启动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县(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创建人人谈安全、懂安全的社会氛围。按照“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全州结合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家、省、州相关要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2018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州共发放宣传材料5900多份,粘贴宣传警示标语20余幅、悬挂横幅7条;开展宣传教育6场次,宣传活动受数达2000余人;香格里拉市农机管理站通过微信新兴媒体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次数3617次,阅读人数达1439人次。

(三)真抓实干,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形势分析。

1、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的通知》(云农机[2018]2号)和州农牧局《关于印发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农牧发[2018]30号)文件要求,我所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实施方案,以迪农机监发[2018]1号文件下发三县市,要求各级按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同时,州农机安全监理所按照州人民政府的要求,汇同州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完成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为切实确保雨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全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制定《迪庆州关于做好雨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印发三县市区,通过开展雨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消除雨季威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严肃查处无牌无证上路、超载、超速、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载客等违规行为,加强拖拉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和遵章守法教育,建立交通秩序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雨季拖拉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坚决遏制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根据《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迪安办发〔2018〕9号)要求,不断强化预防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迪庆州开展无较大以上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以迪农牧发[2018]115号文件下发三县区,从2018年5月开始,在全州三县一区组织开展无较大以上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区)创建活动。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区域、重点车、重点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常态化管理机制和农机道路交通突出问题有效整治机制的形成;持续巩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农机监管水平稳步提升,降低农机事故率,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4、严格落实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州农牧局分管领导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监理总站和州安委会要求,每季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到三县一区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有记录、有台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同时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每季度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形势分析报告报州安委办、州农牧局。

(四)创新机制,加强农机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

1、为贯彻执行省安委会、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根据省总站制订的《云南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我所结合迪庆州实际制订了《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下发三县市,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管控对象和具体监管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科学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月按时报送农机事故报告。同时,今年10月,州农牧局迪农牧发[2018]204号下发了《迪庆州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迪农牧发[2018]295号下发了《迪庆州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作了明确要求,我们将按照两个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全州未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州下达的指标内。

(五)内强素质,不断加强监理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参加省监理总站组织的监理业务工作培训。

根据云农机监字[2018]9号《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关于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宣贯暨监理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培训班的通知》,全州3人于5月22日—24日在曲靖举办的培训,其中州农机监理所1人参加。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的通知》(云农办机[2018]256号)迪庆州1人于8月6日—7日参加了在昆明晋宁举办的演练。

根据《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关于举办全省农机监理执法培训班的通知》(云农机监督字[2018]19号),迪庆州4人,其中州农机安全监理所1人于2018年8月7日—9日参加了在文山广南举办的培训。

二是根据行政执法证到期情况,认真参加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

三是单位内部不定期开展培训,今年重点对监理员证及考试员证、事故处理员证、检验员证到期的进行了培训,目前,新证已下发干部职工。

(六)外树形象,扎实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

根据《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开展2018年“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按要求上报了2名省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

(七)心系群众,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2015年以来,我所同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拉河柱组和托底组结成扶贫帮扶对子,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帮扶拉河柱组和托底组的重任。今年以来,按照州联席办、维西县保和镇政府及扶贫工作队相关要求,多次到扶贫挂钩点,一是走访慰问贫困户,二是完善贫困户档案资料,三是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困难。

(八)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州农牧局的安排部署,我所与州农牧局已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签订到每位职工。

2、向分管领导每季度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由所领导按照州农牧局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3、按照州农牧局要求,全所每位职工积极参加州农牧局组织的每一次学习,并作了学习笔记。

4、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工作。按照州三公经费公开公示的相关要求,财务人员认真梳理公示内容,并进行公示。

5、抓好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认真制定农机安全监理所规章制度,从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和物资、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确保各项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树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农机监理良好形象。

(九)细化责任,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

1、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维稳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到人。

2、根据迪庆州农牧局与我所签订的《2018年迪庆州农牧系统单位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我所结合职能工作认真开展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并按时报送各种总结和材料。

3、 做好防火、防盗、防违法犯罪、防重大责任事故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提前退休1人正式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5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同口径比上年收入合计194.05万元增加57.03万元,增幅29.39%。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工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0万元,占总支出的90.63%;项目支出23.17万元,占总支出的9.37%。同口径比上年支出合计94.27万减少71.10万元,减少75.42%。

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工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20万元。与上年支出177.55万元对比增加4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工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农机化技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7万元。与上年支出94.27万元对比减少71.1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9999)支出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奖金发放、取暖费、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506、280599)支出2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纪实部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101101、2101103、2109901)支出1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等支出

4.农林水(2130101、2130102、2130106、2130110)支出18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8%。主要用于管理服务、行政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综合执法监管等支出

5.住房保障(2210201)支出1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支出30.31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支出;

(2)“301(类)-02(款)”支出118.16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津贴补贴支出;

(3)“301(类)-03(款)”支出9.88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类)-07(款)”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301(类)-08(款)”支出20.8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类)-09(款)”支出1.6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纪实金额

7)“301(类)-10(款)”支出8.17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301(类)-11(款)”支出6.23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301(类)-12(款)”支出0.0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等);

10)“301(类)-13(款)”支出13.11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11)“302(类)-01(款)”支出9.16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

(12)“302(类)-06(款)”支出1.44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电费支出

13)“302(类)-08(款)”支出0.40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邮电费支出

14)“302(类)-11(款)”支出18.52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差旅费

15)302(类)-16(款)”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培训费

(16)302(类)-17(款)”支出0.07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接待费

17)302(类)-18(款)”支出2.84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

18)302(类)-26(款)”支出1.49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

19)302(类)-28(款)”支出2.19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工会经费

20)302(类)-29(款)”支出0.02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福利费

21)302(类)-31(款)”支出1.61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302(类)-39(款)”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

23)302(类)-99(款)”支出1.18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303(类)-05(款)”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遗属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年度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三公费合计

2017年


19616.00

7200.00

26816.00

2018


15000.00

700.00

15700.00

2018年度我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为15700.00元,2017年度为26816.00元,比上年减少11116.00元,同比下降41.45%。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支出700.00元,比2017年的7200.00元减少6500.00元;公车运行支出15000.00元,比2017年度的19616.00元减少4616.00元。我单位严格执行单位公务接待制度的有关规定,尽量压缩接待批次,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减少陪同人员等措施。

2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20万元。与上年支出177.55万元对比增加4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工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部门资产总额189.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8万元,固定资产177.1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增加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9.86

12.68

177.18

125.30

0


51.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9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附件4.××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


迪庆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9年10月22日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