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交通运输局)

索引号
015285205N/202500547
文  号
来 源
州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5-05-16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5年4月)
发布时间:2025-05-16 15:02     浏览次数: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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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5年4月)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日期
1马**云迪交综香罚〔2025〕0074 号2025年4月22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香格里拉市高速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马**驾驶云RG0** 车辆,通过朋友介绍从丽江载 6 名乘客到香格里拉市,议价 400元的车费。涉嫌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2025.4.23
2彭**云迪交综香罚〔2025〕0075 号2025年4月22 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香格里拉市高速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彭**驾驶云PTZ067 车辆,通过旅行社安排从丽江载 2 名乘客到香格里拉市,议价 两天800元的车费。涉嫌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2025.4.22
3赵**云迪交综德罚〔2025〕0030号2025年 04月 18日 09时 58分,我大队在德钦县加水站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赵**私自转运乘客,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通过调查,该车车辆行驶证发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搭载 4名乘客(4女)4月 17日从香格里拉出发前往飞来寺,4月 18日返回,驾驶员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乘客。此趟行程共计 6天,费用总和为 6029元。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并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检查发现该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2025.4.24
4和**云迪交综德罚〔2025〕0037号2025年 04月 18日 09时 30分,当事人和**驾驶员驾驶云 PSV085中小客车在白马雪山加水站,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当事人和**驾驶车辆云 PSV085搭载 4名女乘客从德钦飞来寺返回香格里拉,当事人和强飞当场出示《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但无法出示符合行程的客运包车标志牌。发现当事人和强飞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以上事实有证据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据链完整,形成闭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2025.4.24
5和**云迪交综维罚简〔2025〕0008号      2025年4月7日,当事人和**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云RD20828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我大队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2025/4/7
6此品**云迪交综维罚简〔2025〕0009号     2025年4月9日,当事人此品**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云RD20323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我大队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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