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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486X2/201900104
文  号
迪政发〔2019〕50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7-03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09:51     浏览次数: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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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政发〔2019〕50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

快递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9号),促进我州快递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我州区位优势,整合快递物流资源,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现代快递业的发展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推动全州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遵循“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安全为基、规范引领,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用市场化引导和扶持快递企业快速发展;加强寄递行业安全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全州快递业发展基础;支持州内快递企业积极运用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和新科技,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全州快递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持续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全面发挥快递业在搞活流通、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1.扩大产业规模。重点快递企业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做到“县县有快件处理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年业务量达到150万件,实现业务收入4500万元,年承载近20亿元价值的产品在迪庆地区流转。

2.增强企业实力。重点培育3家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快递企业,4家业务收入超100万元的快递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约500个。

3.增强综合效益。提高快递服务能力、创新水平和竞争优势,满足电子商务发展对物品配送服务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快递服务的需要。快递成为连接产业、城乡、区域的重要纽带,服务生产和便利民生的基础性作用显著体现。

4.提升服务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全部开展承诺服务,普遍达到快递服务标准。全面实现快递车辆标识统一、经营场所规范、操作流程科学、服务行为精细,送达速度更加快捷,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5.提升科技水平。依托“互联网+”快递,加强企业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手持终端配置率、在线跟踪查询率、安全设备覆盖率、电子面单使用率、自动化分拣设备配备率均有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遵循市场发展规律,适应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的要求,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和投资快递业,支持不同所有制资本在快递领域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快递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战略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发展,实现快递业转型升级。扶持龙头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到2020年,培育3家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快递企业,4家业务收入超100万元的快递企业。鼓励支持引进快递企业在我州设立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排名在第一个的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以下同)

(五)推进“互联网+”快递。提升快递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整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鼓励快递企业不断完善新业务,加强与银行、保险、仓储等合作,提供形式多样的增值服务,完善代收货款、验货签收、快件保险等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促进快递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快递企业的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提高配送服务水平和能力。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

(六)加快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将快递物流园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实施,建立以香格里拉市为中心枢纽,以德钦、维西为支撑点的快递基础设施布局。建立“点块结合”的快递经营模式,打造香格里拉市城区内布局科学、支撑有力、设施先进、运转高效的快递物流园区。优先利用现有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园区中的闲置用地、闲置厂房、存量土地,采取企业主导、政府扶持、行业共享的方式,建设共用共享,集中分拨的仓储分拨中心,实现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

(七)完善快递服务网络。推进“快递下乡”工程,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完善农村地区网络布局,建设快递处理场所,设立快递营业网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快递服务网络。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发挥现有邮政网点覆盖范围广的优势,提升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网络。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和村(居)末端配送点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支持快递服务站纳入城市共同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快递配送模式,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实现“最后一公里”高效服务。引导快递企业结合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电商服务需求,在重点乡镇和特色村寨布局服务网点,逐步实现多个品牌快递企业服务延伸至乡镇或村组,在农村地区,整合邮政、商贸、供销等资源,结合农村信息化、便民服务中心、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惠民工程建设,以村邮站、“三农”服务站等形式,多点合一,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投递服务站,提高农村地区快递配送网络覆盖率和使用率,打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的双向寄递通道,加快带动农村消费。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参与承担农村电商体系建设,依托“邮乐网”、“邮掌柜”系统,便民服务站和分销渠道资源,打造农村地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邮政电商O2O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邮政管理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分公司)   

(八)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快递“上车、上飞机”工程,支持快递企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加强合作,稳妥推进公路、铁路客运代运快件试点,强化运输保障和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机场、铁路、客运站同步建设或设置快递服务设施,稳妥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试点,因地制宜发展快件航空、铁路运输,合理规划机场、火车站快递功能区,为快递提供安检、配载、装卸、交接的“快件运输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推进快递融合发展。推动交邮整合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业务全面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推进快递业与迪庆特色农业合作,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快递企业发展冷链运输,强化快递企业、服务网点与重点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市场的有机衔接,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深度融合,积极争取电商快递产业发展政策。鼓励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商贸易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共同制定运输配送计划,发展农村共同配送。鼓励寄递服务市场主体间信息互通渠道,为农村电子商务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寄递服务。支持快递企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充分挖掘香格里拉文化,引导文化产业的输出和与快递业的整合。加强快递业与旅游业的深度整合,实现旅游产品深层次的输出。鼓励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邮政网点优势,提高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进邮政、快递网络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文产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加强“平安快递”建设。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和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探索与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系统的衔接。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落实快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监管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大型快递企业警务室(寄递渠道监管办公室)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州综治办、州邮政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国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规划引导。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州“十三五”邮政业发展规划落实,促进快递业与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服务、电子商务、物流业等专项规划的衔接。(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优化政策环境。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一照多址”模式,进一步优化快递行业企业登记流程。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商贸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的快递企业,享受园区企业同等政策。快递企业用电执行一般工业电价格执行。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乡镇以下营业网点的快递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工业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扶持快递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快递物流园区、农村服务网点等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增强现代物流竞争力。快递企业可按照现行规定申请执行跨州、市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区位特点、产业发展布局和物流需求,积极推进专业类快递园区建设,大力提升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产业聚集、功能聚成和经营聚约,形成聚集规模效应。各县市在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城市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园区等建设中要将快递业纳入统筹范畴,依法落实相应的财税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税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邮政管理局)

统筹安排快递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类物流园区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探索建设智能快件箱、快递公共服务平台、村邮站等服务设施,将快递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适当预留快递服务网点的区域和空间,预留快递设备的安装条件。各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时,应在园区内或周边安排一定快递仓配用地,快递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子商务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件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

(十四)加强市场监管。探索完善州以下快递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方式,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发挥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综合治理,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快递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州国安局、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规范车辆通行。规范快递车辆管理,研究制定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办法,逐步统一标识,改进城市快递配送车辆的通行和时限控制,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停靠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城市快递车辆通行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根据国家标准逐步推行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化管理,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问题。支持快递企业依法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且已办理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收投快件。(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邮政管理局)

(十六)加强人才培养。引导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有关职业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快递专业人才储备工作。促进校企合作,支持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等院校开设快递有关专业。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学实践岗位,鼓励快递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加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搭建多方对话交流平台,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推动建立相应的快递人才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四、组织实施

各县(市)、开发区,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为加快我州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州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各市县要将促进快递业发展作为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加快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州邮政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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