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内各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迪庆州安委会办公室迪庆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迪安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2020年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doc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