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中心工作,协助党委、管委会、纪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相应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划。
3.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党委、管委会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指导、协调和检查管委会和区相关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 用等工作。
4.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党委、管委会机关和区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公文处理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党委、管委会、纪委及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做好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流转及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党委、管委会全体会议、办公会议、议事会议、专题会议等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7.参与区重大活动、公务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党委、管委会对外联络、沟通,承担政务值班、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9.负责督促检查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决定,领导批示、指示,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0.协助抓好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工作。
11.协助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检查考核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我区统战工作。
13.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14.组织开展党委、管委会、纪委信息公开工作。
15.完成好区党委、管委会、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