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村(居)委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管委会同意,现将《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