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6楼(4楼北面2间,5楼北面6间) |
| 联系方式: | 0887-8224662 |
单位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6楼(4楼北面2间,5楼北面6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887-8224662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设置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迪庆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5号)《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迪庆藏族自治州中(藏)医药管理局、迪庆藏族自治州防治艾滋病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爱国卫生与健康发展服务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牌子。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藏)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藏)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藏)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迪庆州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参与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全州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发展卫生事业对卫生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划与要求;研究提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调动卫生系统人才积极性的政策政策,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做好高级人才、专家的医疗保健工作和“云岭名医”推荐评选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迪庆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迪庆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迪庆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会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