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引号
015285264R/201900001
发布机构
州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日期
2019-01-07
【通知公告】迪庆州卫计委关于开展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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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各民营医院:

按照国家卫计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云卫人才通〔2018〕39号)要求,现就我州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按照要求所有考生均采用“网上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各地考生个人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到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单位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单位统一将材料报至州卫计委办公室。

二、个人上网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4日。

三、现场审核:考生按照附件一要求进行上报材料,审核时间:2019年1月10日—2月1日前,审核地点: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单位受理考生材料。州卫计委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注:考生聘用证明统一按照附件二模板填写,不需提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单。

四、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含本专业起始学历)。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初级:每个考试科目50元

中级:每个考试科目50元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一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材料(附件2).xls

附件二聘用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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