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生态环境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10-20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浏览:108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城、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拟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工作,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13.按规定要求,承担对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2、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科、大气与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与固废化学品科、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2.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3.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4.迪庆州环境科学研究所(迪庆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5.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

2.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3.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4.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下属的迪庆州环境科学研究所(迪庆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独立核算,合并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统一核算并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迪庆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严格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及调研要求,抓实自然保护地监管与生态监测,高效推进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超额完成年度整改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工业减排、废气治理、水源保护、流域管控等工作,全州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妥善处置群众环保诉求。扎实开展生态修复整治,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031469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60707.39元,占总收入的87.7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153991.68元,占总收入的12.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00799.20元,下降10.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42117.45元,下降16.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541318.25元,增长7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拨入项目配套资金安乐康特、2025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香格里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费、香格里拉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经费、驻村生活补助,德钦县财政局拨入抽调叶枝工作经费、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7742552.85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7288.04元,占总支出的56.71%;项目支出24995264.81元,占总支出的43.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52996.96元,下降15.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79018.37元,增长7.83%;项目支出减少13232015.33元,下降34.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上年拨入格里拉市安乐铅锌矿历史遗留矿硐涌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747288.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570811.76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6476.28元,占基本支出的6.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95264.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发展与改革事务项目经费104400元,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6至2030年经费及香格里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资金;

创建健康县城经费项目经费1185.00元,主要用于创建健康县城工作经费;

环境保护管理项目经费2288523.14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州环境保护项目绩效评价及行政执法监督,财务内审等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督促项目达到预期绩效,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专项资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经费等;

服务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经费3066653.88元,主要用于保障监测运行的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保障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专项经费等;

污染防治支出12122781.48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辐射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运行经费;

自然保护地项目经费6106908.95元,主要用于迪庆州高山亚高山过牧草甸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示范项目、纳帕海流域高山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费、迪庆州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等;

污染减排项目经费127377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等;

其他支出项目经费1177435.36元,主要用于维西县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生态环境监测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0707.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48%。与上年相比减少8742117.45元,下降16.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15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6至2030年经费及香格里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本年新增香格里拉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6至2030年经费及香格里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资金。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423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用人单位人员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高海拔工龄工资,保险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050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为职工缴纳的大病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高海拔工龄工资,保险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02790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2%。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专项资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障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专项经费、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辐射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运行经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经费、迪庆州高山亚高山过牧草甸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示范项目、纳帕海流域高山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费、迪庆州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本年支出迪庆州高山亚高山过牧草甸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示范项目、纳帕海流域高山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费、迪庆州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等经费。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590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高海拔工龄工资,保险基数增加。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决算为20330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30061.47元,增长/下降17.3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7188.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99%,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61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1%,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207.47元,增长1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54.00元,增长43.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54.00元,增长43.4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330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61.47元,增长17.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718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61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削减各部门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进一步规范接待及公车使用审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207.47元,增长1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54.00元,增长43.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54.00元,增长43.4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削减各部门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进一步规范接待及公车使用审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监督生态保护、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督查发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6476.28元,比上年增加170075.33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本年出差及培训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89772186.18元,其中,流动资产14628297.82元,固定资产32633579.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415062.3元,无形资产1158776.94元(净值),其他资产25936470.0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40,603.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3,818.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1项,账面原值760617.6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9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5067.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124.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6942.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002.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084.51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