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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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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州民政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10-22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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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我局主要负责机关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监管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全州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做好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3.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落实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原大队干部、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村干部相关待遇工作。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4.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协调省际和州(市)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康复器具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6.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定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定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指导县(市)社会组织登记、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以及州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负责新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业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迪庆州社会救助管理站

2.迪庆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迪庆州慈善会

4.迪庆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5.迪庆州社会福利院

6.迪庆州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

2.迪庆州社会福利院

3.迪庆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4.迪庆州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3个单位不独立核算,不独立编报,并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作为一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局机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自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龄老人及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集中整治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党组对涉及民政领域5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亲自部署、安排,州民政局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听取工作报告,5次到基层开展实地督导。5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找发现各类问题532个,已完成整改519个,正在整改13个。截止目前,州县民政两级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37条,州县两级通过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健全完善制度10个。全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乱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全面抓好殡葬领域上下联动机动巡察、云南省审计厅殡葬专项审计、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巡察整改反馈问题1个、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反馈问题2个、预算执行情况反馈问题1个还未完成整改,其余已整改完成销号。

(二)聚焦基本职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1.社会救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共保障困难群众23661户49419人,全面统筹规范使用好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月足额发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年内累计支出困难救助资金2.18亿元。加强动态管理,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全年累计新增城乡低保2791户5334人,清退不再符合救助条件城乡低保2975户6474人,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2025年7月1日起,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州统一提高到744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6720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1006元/人/月;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2.“一老一小”关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25年投入563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资金、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6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机构养老更加有力、社区养老更加优质,居家养老更加广泛。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658.65万元。开办老年幸福食堂14个,每天平均为700余人次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同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方面政策。制定下发《迪庆州“云尚有福·七彩童年”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关爱服务。2025年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311.4万元。

3.社会事务改革不断推进。一是殡葬改革工作成果明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制度,今年全州共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231.3万元,惠及群众929人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2025年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用于新建德钦县“澜沧江”沿线生态葬火化示范点1个,下拨州本级福彩公益金98.68万元,用于各县(市)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建设殡葬服务设施、解决购买殡葬服务设备缺口等。同时,加强宣传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全州共规范办理红白事586场次,节约红白办理金额约436.3万元。二是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措施有力。督促各级救助站认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25年,全州各级救助站共救助131人次,遣送返乡13人,受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救助率达到100%,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三是残疾人福利事业推进有序。积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两补,1-12月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助1457.46万元。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便民高效。依法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工作,2025年5月起,全州同步实现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全年我州进行婚姻登记3350对。

4.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截至2025年12月,全州共有社会组织381家,累计备案社区社会组织535家。一是严格规范管理。2025年全州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6家,注销13家,完成州级62家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工作。二是结合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州排查出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7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社会组织积极助力社会服务工作。累计为8890人次老年人、3570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1850余人次残疾人、3200人次救助对象开展服务。四是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帮扶能力。在养老服务、乡村发展、公益慈善、儿童服务等领域开展18个帮扶项目,推动社会组织结对帮扶项目3个,投入资金约300余万元。

5.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行政区划调整稳妥实施。完成叶枝镇、巴迪乡划归德钦县管辖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待国家相关部委进行评估。及时推进燕门乡、白济汛乡人民政府驻地搬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二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与维护取得新进展。完成“怒迪线-贡维段、贡德段”三交点及界线长度认定工作,“滇藏线”3颗界桩更换工作,“香维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增效。健全州、县两级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完成三县市地名专家库,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整治“有地无名”“未批先用”等问题道路街巷400余条,排查整改地名标志牌1400余块,命名更名地名33条。更新国家地名信息库74条,推广使用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小程序。

(三)福利院深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系统开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专题学习研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年,共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及例会25次,形成会议决议39项,签发工作简报28期。(2)压实廉政责任,涵养清风正气。 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关键岗位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年内,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全年,梳理廉政风险点5个,逐一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构建起“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闭环防控体系;开展廉政家访1次、廉政谈话2次;按照“层层抓落实、人人守纪律”要求,组织全院职工签订《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登记表》。(3)坚持民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均先经院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再按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审议决定。全年,累计召开院务会13次,确保了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切实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效能。2.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保障质效(1)做实生活保障,筑牢成长基础。坚持以儿童需求为导向,持续改善生活居住环境。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335万元,完成了篮球场膜结构雨棚建设、院内绿化提升及路面改造三大工程,院区面貌和功能性显著提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确保日常安全。科学制定符合高原特点和儿童成长需求的营养食谱,注重膳食均衡与多样化。生活设施器材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为儿童营造了安全、温馨、舒适的生活家园。(2)做细教育帮扶,助力学业发展。深化“一人一策”教育提升计划,针对学业基础差异开展个性化补习人均78次,组织周末专项检测人均56次;强化家校共育,全年与在院儿童的校方教师深度交流204次,参与家长会32场,构建协同育人体系。在精准帮扶与协同培育下,孩子们学业成效显著、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年内累计获得各类表彰38项。其中,3名儿童获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级干部”,10名儿童在学科考试中获得单科优秀奖。   

(3)做优健康守护,保障身心健康。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康管理机制,完成在院孩童年度健康体检1次,依托与迪庆州人民医院的协作关系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全年保障儿童就医112人次。同时,邀请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流行性感冒、支原体肺炎等疾病预防保健知识,切实筑牢了儿童健康防线。(4)做深人文关怀,促进全面发展。常态化开展“四个一”活动(每月一次升旗仪式、一次集体生日会、一次主题教育活动、一次年度研学实践),先后组织参观松山抗战遗址、滇西抗战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点亮梦想,绽放光彩”“粽香迎六一 童趣乐端阳”等特色活动,同步推进健身行动与“梦想领航”职业体验项目。联合专业机构实施“心光计划”,为儿童提供心理测评、团体辅导与个案跟踪服务,建立“一人一档”心理档案。全年,开展心理健康筛查服务46人次、心理健康讲座1次、心理团体辅导3次,个案服务6次;针对州外就读儿童推出“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每月至少一次深度谈心,保障亲情关爱不断线。孩子生日月当天,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祝福的方式,送出生日问候,并在当月发放500元的生日慰问金;积极助力成年离院孩子融入社会。年内,为1名离院儿童落实保障性住房,为3名青年匹配实习就业岗位。(5)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实行儿童基本生活费与机构工作经费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健全财务审批流程。全年,共支出孤儿生活保障金68.7万多元;规范社会捐赠管理,实行统一登记、分类管理、定期公示。全年,共接收捐赠物资39批次,物品31564件;善款4.55万元。同时,加强物资管理,确保每一件物资都真正用于孩子。全年,共发放各类物资29253件。(6)筑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建立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分层推进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从消防、食品、人身、疫情安全等方面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具体到岗,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方方面面都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切实做到值班人员在岗位、值守人员在现场、应急处突力量在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把安全生产作为全体职工必学内容,逢会必学必讲。同时,每日对消防器材安全巡检,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及节假日前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安全可控、在控、能控,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全流程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全年,组织开展综合性及专项安全隐患排查11次,消防设施与特种设备月度维保12次,应急演练3次。严把食品安全关,健全食材采购、验收、存储、加工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72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守护儿童“舌尖上的安全”。全年,我院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3、紧盯问题抓整改,固强补弱促提升(1)困境儿童待遇保障专项整治工作4月,自开展高龄老人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始终将其列为年度重中之重工作。一是组织领导上高位高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工作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二是目标任务上精细精准。第一时间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围绕专项整治内容,把查摆问题的方向明确起来、把问题短板的根源揭露出来、把整治整改的目标确定下来、把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明确下来。三是推动开展上群策群力。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通过深入会议、调研分析等方式,精准梳理现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隐患,制定《迪庆州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儿童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紧密贴合机构职能定位,细化整治内容、压实责任主体,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清晰的行动纲领,确保整治工作靶向聚焦、精准发力、落地落细。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等多元方式,共排查出6项需整改问题,涵盖管理职能界定、工作流程规范、制度执行落地、困境儿童认定、儿童档案数据更新等多个关键维度。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院第一时间建立专项整改台账,逐一明确问题具体描述、针对性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整改时限与验收标准,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每个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有措施、有成效,为后续整改工作夯实坚实基础。截至2025年10月下旬,6项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追缴职工伙食费61697.58元;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食堂食材配送公司;把使用不规范的660元归还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中;把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从孤儿系统更正调整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系统中;及时上传732份关于教育、医疗等各种资料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更全面反映儿童在院生活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

(四)养老院厚植服务根基,点亮幸福底色。本年度养老中心始终将基本养老服务作为核心职责,以精准化供给、规范化服务满足服务对象多元需求,业务成熟度与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一是日常照料服务提质暖心。优化“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四助服务流程,餐饮供给更丰富、更适宜,个人卫生护理更细致、更全面。实现服务对象宿舍床具、储物家具的整体更新,全年累计完成4批次服务对象个人卫生用具用品更换,2批次季节性床品更换,1批次定制被芯更换,2批次季节性衣物更新。开展服务对象陪同赶集服务624人次,处理丧葬后事2人次,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实现稳步提升。二是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深化与迪庆州人民医院分院、虎跳峡卫生院的合作,建立“绿色通道”,开展定期体检、慢病管理、健康讲座等服务。全年组织健康体检3批次,到院开展慢病管理服务4批次,服务对象住院治疗2人次,陪同就医服务72人次。以辖区乡村医生服务为基础,联合香格里拉市民生医院,到院开展检查与理疗相结合的诊疗活动1批次。三是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元。以固定健身操为基础,将音影娱乐、棋牌桌球、趣味游园等融入到服务对象日常在院生活中。同时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节庆围餐6批次、茶话交流4批次、文艺慰问3批次等主题活动,逐步实现服务对象生理和精神健康度的双提升。二是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稳定。强化安全设施维修维保。持续对机构消防系统、监控门禁、电梯设备等实施第三方定期维保机制,建立1季度至少1次现场维护保养,以及紧急情况2至4小时到场处置的服务模式。通过优化设施设备、用具用品报修维修的服务流程,进一步强化了维修维护的保障力和及时性。二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与要求,结合机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消防、食品、电梯、建筑和治安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实现逐步优化和强化落实的双推进。三是加强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针对机构服务对象为老年特殊群体的特性,以“1对1”宣教结合的方式,将安全防范与应知应会逐步灌输给服务对象。全年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批次,地震应急演练1批次,集中主题宣传教育1批次,多媒体影音宣传2批次。三是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为目标,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为机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围绕消防、食品、护理和特种设备管理需求,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应急技能、护理技能、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等培训,积极动员职工参加消防技能大赛1批次,动员职工参加护理技能大赛1批次,不断提升职工岗位服务技能。二是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梳理重置内部组织架构,厘清机构岗位职责,修订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机构内部控制制度2025》,制定完善机构采购管理制度、食堂管理补充制度、零星维修和零星采购管理制度等,对标对表养老机构管理规范,进一步优化了机构内部管理体系的建设。三是强化专项建设。持续贯彻落实州局对党风廉政、民族团结、目标督查等专项工作的安排与部署,积极开展廉政谈话、风险评估、精神传达与学习等工作,将民族团结精神与要求,融入到养老服务工作中,持续巩固和提升中心各项专项建设工作。四是聚焦问题靶心,净化服务生态。全面排查摸底。按照养老服务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中心聚焦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经济活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年共排查出问题17项,其中食品安全4项,消防安全3项,照料护理2项,经费管理3项,其他类别5项。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梳理排查问题,逐一逐项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集中力量开展整改完善。截止目前完成16项排查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未完成整改问题为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已动员安排4名职工报名,但因考试排位靠后,未能在本年度实现销号。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排查与整改情况,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进行落实,持续开展自检自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开展,推动中心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福彩中心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二是聚焦安全运行,确保平稳健康发展,始终将安全运行视为生命线,全面压实安全管理责任。1. 强化制度与技术保障: 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销售系统、资金结算、数据安全的全流程监管与维护,确保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年未发生重大技术故障和安全事故。2. 加强销售场所安全管理: 定期开展销售场所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用电、防盗等隐患,督促代销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 保障销售资金安全: 严格执行销售资金归集、结算和上缴规定,确保资金流转安全、及时、准确。加强对代销者缴款行为的监督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面对市场新形势,积极优化渠道布局,激发市场活力。2025年度迪庆福彩计划完成1.4亿元销售任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州福彩销售额达1.9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0万元,同比增长2.7%,筹集公益金6140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额为1.6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00万元,同比下降3%,所占比例为83.4%;即开票销售额为32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15万元,占比20%,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1. 优化现有站点布局: 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对部分效益低下、位置不合理的站点进行调整,同时在新兴人口聚集区、商业区审慎增设优质站点,提升网点覆盖率和服务便捷性。2. 推进渠道多元化拓展: 积极探索与商业综合体、便利店、景区景点等场所的合作模式,试点建设兼营渠道,拓展销售网络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现有站点进行形象升级改造,提升购彩环境。3.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涵盖政策法规、营销技巧、服务规范、责任彩票等内容,全年累计培训210人次,有效提升了销售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福利彩票公益、阳光的品牌形象。1. 规范开展公益宣传: 严格遵守彩票宣传管理规定,利用销售网点、地方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规范宣传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资金用途和社会责任理念。制作并发放公益宣传材料,让社会公众更直观地了解福利彩票为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所做的贡献。2. 开展公益品牌活动: 结合重要节点,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或小型社区公益活动(如关爱留守儿童、慰问孤寡老人等),将公益理念融入具体行动,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提升品牌美誉度。3. 强化责任彩票理念传播: 持续深入开展责任彩票建设,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理性购彩”提示,加强对非理性购彩行为的劝导。开展责任彩票专题宣传,倡导量力而行、理性投注的健康购彩理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5年度收入合计2911862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13059.59元,占总收入的95.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5565.82元,占总收入的4.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3637.9元,增长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47458.8元,增长10.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493820.9元,下降53.36%。主要原因是德钦县城搬迁工作经费收入及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5年度支出合计29127704.37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1004.9元,占总支出的46.11%;项目支出15696699.47元,占总支出的53.8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8913.65元,增长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3977.41元,增长4.63%;项目支出减少75063.76元,下降0.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3100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59277.87元,占基本支出的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1727.03元,占基本支出的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96699.47元;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1727.03元,占基本支出的6.49%。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具体项目支出如下:

党建工作经费和支部书记工作项目经费93200元,主要用于支部党建活动和支部书记慰问费用;

德钦县城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项目经费669392.3元,主要用于叶枝镇巴迪乡划归德钦县城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困难群众慰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群众、困难群众救助等;

虎跳峡特困供养专项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67847.52元,主要用于支付虎跳峡特困供养建设项目尾款;

社工示范站项目补助资金1339500元,主要用于12个省级社工示范站运营补助;

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补助资金2745296.21元,主要用于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补助、用于开展老年人运动会、老龄办公益项目等;

其他民政事务项目经费423190.68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如婚登、地名管理、平安边界等科室支出费用。

社会福利机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项目资金、三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捐赠项目经费809871.62元,主要用于院孩童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等生活保障支出809871.62元。

社会福利机构运行管理基础性保障项目经费949618.58元,主要用于福利院运转所需的办公费47,596.60元、印刷费9474.00元、水费14,728.95元、电费29,618.83元、邮电费13,320.00、差旅费35,808.00元、维修(护)费94,907.00元、培训费6,560.00、劳务费681,665.20元、租车费8,430.00、办公设备购置7510.00元。

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743,649.71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支出22,500.00元、院内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费14965.6元、院内附属设施等大型修缮费用支出3461149.95元、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及资产清查等费用223,034.16元、院内维修(护)费22000.00元。

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经费项目经费151,745.00元,主要用于机构办公费9,033.84元、印刷费7,374.00、电费12,040.36元、维修维护费24,791.8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劳务费用59,960.00元、办公设备及软件购置33,545.00。

养老机构运行管理基础性保障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构办公费41,220.00元、电费55,000.00元、培训费9,780.00元、劳务费用565,000.00元、委托业务费29,000.00元。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01,404.79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衣食住行等费用301,404.79元。

养老机构基本安全服务补助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院内附属设施、设施设备以及日常零星维修维护支出150000.00元。

迪庆州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提质改造补助资金899,51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特困供养服务区采暖制凉设施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费899516.00元。

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区搬移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50000.00元,只要用于支付特困供养区重大安全隐患问迁移改造建设项目等费用150000.00元。

用于保障迪庆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5657.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机构运转办公费637388.59元、电费52600元、邮电费14070.56元、差旅费50414元、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24175元、培训费7560元、劳务费1056297.38元、福利费(体检费)15386.3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3800元、大型修缮86286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6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544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73%。与上年相比减少786016.41元,下降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180.2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经费实际支出较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3352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不精准,后续人员变动大,年底追加了五险等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491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不精准,后续人员变动大,年底追加了大病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621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不精准,7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重新核定后年底追加了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1128760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5%,完成年初预算的9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不精准,下属事业单位其他支出增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850.00元,决算为170815.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58.64元,下降2.1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68036.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7%,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50.00元,决算为27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3%,完成年初预算的40.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25.64元,下降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67元,增长204.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1867元,增长204.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6803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决算为2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减少车辆维修费,但省厅对我州调研次数增加,接待批次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25.64元,下降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67元,增长6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1867元,增长204.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积极配合过紧日子要求,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减少车辆维修费,但省厅对我州调研次数增加,接待批次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民政厅对我州民政工作调研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463.06元,比上年减少27324.06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相应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及取暖费、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19083464.73元,其中,流动资产8774707.79元,固定资产99753104.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83547.72元,无形资产8072104.3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1931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041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013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5590.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14.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99512.6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063.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550.4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235.2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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