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74号 |
| 联系方式: | 0887-822473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起草拟定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水务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州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州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州和跨县(市、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州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州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
(五)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州地方小水电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八)指导全州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相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州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承担州水土保持委员会职责。
(十)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行政审批项目,以迪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十一)指导全州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部门间和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
(十二)负责提出中央、省、州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省、州水利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组织指导中央、省、州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负责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
(十三)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考核等工作。
(十四)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7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