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水务局)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维西柯公电站有限公司柯公河一级水电站变更取水许可 决定书
日期:2024-05-08 17:22 来源:州水务局 浏览:10644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维西柯公电站有限公司柯公河一级水电站变更取水许可

决定书

 

维西柯公电站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维西柯公电站有限公司(柯公河一级电站)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维柯电司〔2024〕01号)收悉。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准予维西柯公电站有限公司柯公河一级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C533423S2024-0002)法定代表人汪堆变更为田正根。

 


          

 

 

 

                            迪庆州水务局

2024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