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开展大中型水库库区及安置区移民群众劳动技能培训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搬迁安置办公室:
为有序推进国家重大水电项目建设,实现移民群众搬迁安置与长远发展并重,精准提升库区及安置区移民群众(含待搬迁移民及已搬迁移民)劳动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拓宽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切实筑牢“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工作根基。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共同研究,决定统筹推进全州重大水电项目库区及安置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提升移民群众劳动技能作为服务水电站建设、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维护库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按照“政策衔接、资源整合、分类施策、各记其功”工作原则,打破部门工作壁垒,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金与项目资源,针对未搬迁库区、已搬迁安置区两类移民群体精准分类施策,差异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最大限度提升培训资源使用效益,全力保障国家重大水电项目有序推进,助力移民群众安居乐业、稳定增收。
二、分类施策,明确资金保障与职责分工
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统筹协调实施、各记其功、互不交叉”的工作思路,结合移民搬迁安置不同阶段,明确两类群体培训工作牵头部门、资金来源及部门职责分工,杜绝职责交叉、重复培训、资金混用问题。
(一)对已完成搬迁安置纳入后期扶持的移民群众
技能培训旨在补齐已安置移民技能短板,提升稳定就业、持续增收能力,夯实移民后期扶持成效,由移民部门主导实施。资金保障:由县级搬迁安置部门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规范申报移民技能培训项目,统筹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保障培训开展,严格执行资金专款专用管理要求。
职责分工:县级搬迁安置部门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培训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组织实施、过程监管及竣工验收全流程工作;县级人社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服务,协助对接优质师资资源、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推送就业岗位信息,指导落实对应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二)对待搬迁安置的库区及安置区群众
技能培训旨在提前储备劳动技能,帮助待搬迁群众掌握一技之长,有效破解搬迁后就业转型难题,为后续稳定就业、融入新环境奠定基础,由人社部门主导实施。
资金保障:由县级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等相关培训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统筹使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保障项目实施。人社部门现有培训资金主要保障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培训。
职责分工:县级搬迁安置部门负责精准摸排待搬迁群众底数、收集群众培训意愿,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参训人员组织、移民政策宣讲等工作。县级人社部门根据搬迁安置部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将待搬迁群众纳入本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整体规划,择优遴选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严格审核拨付培训补贴,协同保障培训覆盖率。
三、规范实施,提升培训精准性与实效性
(一)精准摸排培训需求
县级人社、搬迁安置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联合摸排机制,全面摸清库区及安置区劳动力数量、年龄结构、技能基础、就业意向及培训需求。聚焦市场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适配移民群众特点的工种,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家政服务、电工焊工、特色餐饮、农村电商等技能培训,联合制定年度精准培训计划,杜绝盲目培训、低效培训。
(二)规范培训实施流程
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开班申请、过程巡查、结课考核、资料归档”全流程管理制度。所有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必须具备法定办学资质,其中,人社部门主导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须纳入全州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名录,严格执行人社部门项目备案、过程监管、结业考核、资金拨付全流程规范。培训内容以国家通用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为核心,可结合实际增设安全常识、劳动维权、移民政策解读等公共课程,提升培训综合性和实用性。
(三)强化培训结果导向
坚持“以训促学、以训促岗、以训促收”工作导向,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推荐”一体化服务。人社部门同步搭建库区移民就业对接平台,动态推送优质就业岗位,对吸纳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的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就业扶持政策,切实提升培训转化率和就业成功率。对参加人社部门主导培训、符合条件的待搬迁移民,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按人社部门现行政策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移民部门主导的后期扶持培训,严格按照移民后扶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两类补贴政策互不交叉、不重复享受。
四、严肃纪律,强化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
(一)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严格规范两类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移民后扶资金、人社系统培训资金均须严格对应各自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闭环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培训资金,严禁虚报培训人数、虚构培训项目套取补贴,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
(二)杜绝重复,联合审计
严格执行“一人一期一补贴”制度,对同一培训对象、同一培训项目,严禁在人社、移民部门重复申报、重复领取培训补贴。县级两部门建立参训人员台账比对、信息互通、联合核查机制,定期开展数据对账核验。州级将适时组织联合抽查核验,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对违规问题严肃追责。
(三)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对有培训意愿的库区待搬迁安置的群众 100%开展技能培训,建立移民后期扶持绩效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培训完成率、合格率、取证率、就业率、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对培训质量低下、流于形式、群众反映较差、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培训机构,纳入行业黑名单,依法依规暂停或取消定点培训资质,严肃整改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州、县两级人社部门与搬迁安置部门常态化建立移民技能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研判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人员参训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县级作为工作直接实施主体,须于每年 5 月底前联合制定本年度移民培训工作方案,同步报备年度培训计划表、重点培训工种清单、参训人员摸排台账、资金预算清单,报州人社局、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备案,确保年度工作有序落地。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两部门联合深入库区、安置区,通过线下宣讲、入户走访、新媒体推送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移民后期扶持等惠民政策,精准推送培训信息和就业岗位,充分调动移民群众主动参训、主动学艺、主动就业的内生动力,营造“勤劳致富、技能立身、实干兴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风险防范化解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规范培训全流程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培训计划、参训名单、资金使用、补贴发放公开透明、有据可查,确保资金拨付及时足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针对培训组织、资金兑付、就业服务等方面的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联合处置、妥善化解,严防引发信访矛盾和舆情风险,坚决维护库区和安置区社会大局稳定。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层面重大政策调整,从其新规定。
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